藏书架 登录注册
风起明末 > 风起明末最新目录

第四百一十七章:豪赌!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不可抗御的原因,域名改为dsyq.org/感谢收藏^_^

李岩定了定心神,挥去了心头的阴霾,他知晓自己不能被恐惧的情绪所掌控。

“西军攻势猛烈,战火日夜不绝。”

李际遇上前了些许,沉声禀报道。

“如同元帅所料,张献忠确实迫不及待想要先取南京,以此压过我军一头,意欲进取尊位。”

李岩目光微动,看向南京城的方向,说道。

“张献忠雄心勃勃,不甘人下,昔日高闯王统领七十二营,号令群雄之时,张献忠便已有异心,常常独自领军而行。”

李岩虽然此前没有见过张献忠,但是他知晓张献忠的事迹。

七十二营之中。

威望最高者是高迎祥。

人脉最广者是罗汝才。

兵谋最强者是李自成。

张献忠比起这几人来多有不如,但是却不甘人下。

很多时候自私自利,因此虽然实力强劲,但是在七十二营之中却是有众多人都不服他。

这也是为什么在高迎祥死后,张献忠兵马最强,却是不能统合诸部,甚至引起了义军分裂的重要原因。

张献忠才不配位,无有枭雄之才,却想做乱世之枭雄。

没有问鼎天下之能,却有问鼎天下之心。

“南京城易攻难守,既然张献忠想要先入南京城中,那我们就再祝张献忠一臂之力好了。”

李岩目光冷冽,俯瞰着远处巍峨的南京城。

张献忠能够领兵发展到如今的规模,逃避被剿灭的命运。

正是因为其心狠手辣,没有底线。

但是也恰恰是心狠手辣,没有底线,以致于其不得人心。

虽然张献忠也效仿万民军的行为,尽力约束军队。

最初在危难的时候,西军确实军纪良好了一段时间。

但是随着之后不断的战胜,西军的军纪又开始败坏,虽然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劫掠事件,但是小规模侵害百姓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不少。

一些大西军的将校更是放浪不堪,为了满足一己私欲,常常做出违反军法之事。

而张献忠却因为这些将校有功,常常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只不过是一顿呵斥了事。

金陵富庶之地,富户万家、勋贵千户、官宦满地、繁华似锦。

西军的将校若是攻入金陵城内,怎么可能秋毫无犯……

“元帅……”

李际遇抬起头,目视着李岩,面露不忍之色。

“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

李岩目光森然,语气坚定,冷声道。

“受制于人,辛苦奔波百死一生只为他人去做嫁衣,莫非你能甘心?”

李际遇浑身一震,从李岩的双眸之中,他看到了决然。

万民军一路走来,根本就是在走陈望让他们走的道路。

他们所作的一切努力,都使得陈望越发的强大。

现在的陈望俨然已经成为一方军阀,援剿诸镇将校皆在其麾下听令,号令通传无人胆敢违逆。

朝廷,早已经失去了陈望的掌控。

虽然即将要做的事情,极为弄险……

但是非常之时,当行非常之事。

只有张献忠志得意满。

只有张献忠忘乎所以。

一切……

才有可能!

李岩握紧了腰间的雁翎刀。

与其被一直被当作提线傀儡一般,在被彻底榨干价值之后毫无尊严的死去。

不如放手一搏,去努力改变最终的命运。

“传令。”

李岩目视着南京城的方向,高声道。

“倡义营出击,倾力猛攻!”

“神机营作为策应,护持两翼,锋锐营居中,找寻战机。”

军令既下,三军皆动。

顷刻之间,万民军的各处营地已是沸反盈天。

震天的战鼓声再度响起。

旌旗飞扬,号鼓盈野。

大队大队的万民军军兵高举着兵刃,呼喝着万岁踏出了军营之中,向着巍峨的南京城席卷而去。

军旗一动,千军向前。

“万岁!!!”

震耳欲聋的喊杀声一浪接着一浪,席卷而去,又随之浩浩荡荡传向四方。

目视着远方的伫立在原野之上的南京城。

目视着远方奋勇拼杀的一众万民军官兵。

李岩的眼神之中出现了短暂的迷茫。

前路迷茫,黯淡无光。

李岩并不知道,这一次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

李岩不怕死。

在杞县那暗无天日的监狱之时,家破人亡之际,李岩就已经不再惧怕生死。

那个可笑迂腐的李信早就死在狱中。

重获新生的李岩。

李岩的恐惧,来自于外界。

千百万人的生死,数十万军民的命运,都系于他一身,都将会被他的选择而左右。

时代的洪流裹挟着个人的命运。

被时代裹挟的命运只能随着时代沉浮。

活着是最简单的事,但却又是最难的事。

李岩闭上了眼睛。

他已经做出了选择。

看似如日中天,实则却是山穷水尽。

他做出的选择,是一场豪赌。

他准备押上自己现在所能拥有的全部的筹码。

不仅仅是他的性命。

还有一直以来跟随在他前行,跟随着他奋进,跟随着他求活,数十万军民的性命……

……

吹笛秋山风月清。

谁家巧作断肠声。

崇祯十五年,二月初十。

南京围城第十日。

南京城破。

南京之战的结局。

从一开始就已是定局。

南京宫城城内,喊杀声盈天。

冲天的大火自南京城内的各处熊熊而起。

喝骂声、哀嚎声、哭喊声全都混杂在了一起,在所有人的耳畔萦绕。

卢象升浑身浴血,征袍破败。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