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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拒执犯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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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3份证据足以证明,在永昌公司案件执行过程中,廖文昌作为担保人不但不如实报告个人财产,反而将自己的房产转手给他人,并将转手房产所得差价隐匿起来。

很显然,这是故意逃避执行的行为,而且隐匿的财产数额巨大,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现将3份证据提交法庭。”

法警将3份证据接过来交给合议庭,合议庭看过后,又让法警交给廖文昌和他的辩护人罗小川质证。

廖文昌看过3份证据后,对合议庭说:“法庭,关于其中的原因,我已经告诉了我的辩护人。我的辩护人跟我说,这里面涉及的问题比较专业,我很可能解释不清楚。所以,我想请我的辩护人替我回答这个问题。恳请法庭同意。”

得到合议庭的许可后,廖文昌的辩护人罗小川向合议庭微微点头致意,说:“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有个情况,我也是去看守所会见我的当事人时才知道的。

我的当事人廖文昌告诉我,他的确将那套复式房以310万元的价格转手卖给了金向前,只是他没有用那所得的310万偿还亚龙公司等9家公司的债务,而是偿还了案外的其它债务。

会见时,廖文昌还问过我,这么做是不是违法。

我个人的意见是不违法。第一,在民法意义上,亚龙公司等9家公司作为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在地位上是平等的,他们的债权也是平等的,在那套复式房上没有设定担保物权的情况下,转手房产所得的钱款,不存在谁优先受偿的顺序问题。

在这里我想特别说明一点,亚龙公司等9家公司的债权虽然经过了诉讼程序,得到了法院的确认,但其债权只是被赋予了强制执行的效力,而不是获得了优先受偿的特权。

第二,那套复式房一直没有被法院查封,在这种情况下,廖文昌是有权将房产作转手处分的。

所以,对于转手房产所得的310万元,他既可以用于偿还9家债权公司的债务,也可以用于偿还其他债权人的债务,而且无论偿还给谁,都是合理合法的。

综合以上两点,我认为我的当事人向案外人清偿债务的行为并不违法,也不是故意对抗执行。

以上观点,肯请合议庭认真考虑并采纳。”

霍秉心早料到辩护律师会有这番说辞,也早想好了怎么应对,他问廖文昌:“既然这样的话,那我想请被告人明确地告诉法庭,你用转手房产所得的那笔差价偿还了谁的债务?债务是怎么形成的?数额是多少?有没有债务凭证?”

廖文昌向霍秉心瞥了一眼:“这些问题我必须回答吗?”

“没错,必须回答。”霍秉心以不容置疑的口气说。

见廖文昌不愿配合,秦怀远说:“被告人廖文昌,公诉人是在依法向你讯问,而且讯问的问题有助于查清本案的事实,所以,你必须如实陈述,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合议庭将不予采信。你听清楚了吗?”

这时,只见廖文昌把头转向罗小川。罗小川看了廖文昌一眼,接着,轻轻点了点头。

这个短暂而微妙的动作被陈默雷捕捉到了:点头?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他们有什么事早就商议好了?

本来,按照陈默雷的预测,廖文昌在法庭上应该还是原先的那套说辞,顶多也就是死不认账,这样的话,很可能案子开完庭就当庭判决了。

可现在看来,廖文昌和他的辩护人似乎是有备而来,情况恐怕要变得复杂了。

果然,只听廖文昌轻叹一声,露出一副为难的表情:“那好吧,既然这样,那我就回答。”

他顿了一下,继续说:“我还的是谷少康的钱。2015年的春天,记不清是具体哪一天了,我跟谷少康借了1000万。当时说好了2年内连本带利全部还清,没想到后来公司黄了,我的钱也搭进去了,就一直没还他,直到去年,我转手了那套复式房,才还了他310万。

我之所以不提起这件事,是因为我借谷少康的钱,是为了还赌债。我怕传出去好说不好听,更怕被公安局追查赌博的事,所以,就一直没说。”

“赌债?”霍秉心一脸狐疑地问:“什么赌债?”

廖文昌作回忆状,说:“那是在2015年4月,我去齐江市洽谈一笔业务,晚上闲着没事,就想去赌坊街玩玩。当然,那条街的真名不叫赌坊街,只是圈里的人都这么叫。

到了赌坊街,我进了一家私人赌场。刚开始我还赢了好几十万,后来就开始输了,我不甘心,就一直赌,结果赌到天亮一共欠了赌场1000万。

当时我身上没带那么多钱,就跟他们商议能不能打张借条,回头再把钱送过来。

赌场不答应,说赌债不欠,还把我给扣下了。

于是,我就打电话跟谷少康借了1000万,把赌债还了,这才脱了身。

这事我在侦查阶段之所以没说,主要是怕说出来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直到见到我的辩护律师,我才知道赌博最多也就是拘留15天。所以,现在我才敢说了。”

陈默雷听说过那个赌坊街,据说那里有几个极为隐秘的赌场,进去的人都被要求带上棒球棒、墨镜和口罩,因为这样大家谁也不认得谁,即便输了钱也不知道找谁打击报复。

他心里暗道:这个廖文昌倒挺会挑,拿着赌坊街说事,这样以来,就由着他说话了,因为无论他说什么,都没法查证,而且是连一个证人也找不到。这一招可真是高明得很呐!

霍秉心似乎同样知道那条赌坊街和赌坊街的规矩,也知道廖文昌是在胡说八道,所以,他绕开赌博的事,继续问廖文昌:“据我所知,2015年上半年你的永昌公司仍处于正常运转的状态,以你和你公司当时的财力,应当拿得出1000万,可你为什么还要向谷少康借款呢?”

“我也不想跟谷少康借,可我当时没办法呀。”廖文昌解释说:“当时我是拿得出1000万,可我银行卡的密码我媳妇也知道,他要是发现卡里一下子少了那么多钱,肯定会追问我,他要是知道我赌博输了1000万,还不得跟我闹翻天呀?所以,我就没敢动用卡里的钱。

至于公司的钱,我就更不敢动了,我平时从公司借款最多也就是100万,要是一下子借1000万,又说不出原因,肯定会引起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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