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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来世间总是有求的,为名为利,贪嗔痴重者甚多。
但云回是个例外。
除了与他特殊的身体相伴的旺盛的性`欲,他几乎是个无欲无求的人。
大抵死过一次的人总是比常人看得开些。
当他在不同的男人床上醒来,有时候也会觉得,这奇怪的畸形身体和仿佛永远难填的欲壑,大概就是他注定要付出的某种代价。
重生的代价。
云回不是个认命的人,但他怕死。
死过一次的人会比常人更怕死。
云回,字复之。复,死而不复生者也。
不被操,就会死。
所以他选择被操。
刚开始的时候,他还会愤恨,会难过,吐到口腔里全是胆汁都苦味。可每每下定决心自我了结,看着各种各样自戕的凶器,他就想起濒死的那种感觉。
他怕,非常怕。
遂总是作罢。
江湖上说他貌美惊人,喜怒无常,床下同冷床上荡妇,任何人都可能做他的入幕之宾,也可能在上床的第一秒身首异处。
说是白孔雀,其实是黑寡妇。
可越是危险,给人的感觉就越刺激。总有人幻想自己是不同的,能够得到白孔雀独一无二的垂青,从此骄傲的孔雀低下头颅,只为自己一人倾注目光。
云回懒得开口,世人总爱意淫,想睡他的人大概能从奉天府排到六重楼。但实际上,真正睡到他的人不多,现在还活着的大概不到五个。
因为他太挑嘴,挑的都是万中无一的男人。
而优秀的人,尤其是优秀的江湖人,折得总是很快。
所以兵器谱上活下来的仅剩的那几个,都是排在最前头的。
比如赵鹤衷。
世人都说昭王赵鹤衷行踪诡秘,但其实他最常呆的地方不是王府,而是王府门口的破茶馆。
他总是一个人坐在桌前喝酒,风尘满面,寂寞落拓,身量却很同,坐着的时候不显,每每等他喝多了跌跌撞撞出门去,才能看出这人修长身形。
他穿得破,神情忧郁,却从来不欠酒钱。
喝的多,也不喝美酒,只挑行脚汉粗使人喝的劣酒。
这种酒,水掺的多,可以醉,也可以不醉。
喝多了酒,就会去对面的花楼,也不说话,就闷头干,或者闷头睡。
但是他很受欢迎,因为不多事,给的钱也多。那玩意也好使,许多姑娘也愿意招待他。
只是这样一个人,让人总觉得可怜巴巴的,像条狗。
没人知道这个只喝掺水的劣酒,在妓`女床上像狗一样粗暴的流浪汉,就是江湖上人人畏惧的昭王。
江湖上流传的版本是,昭王赵鹤衷风流儒雅,美姿容,好风仪,好清谈,家里还养着几百门客,专门搜集江湖轶事写书。
云回是爬着见到赵鹤衷的。
他慢慢爬到赵鹤衷书房门口,就看见那人正握着笔凝思,两道浓黑剑眉微微拧起,桌上摆着幅人像,画中人身着白衣,体态风流,翩然若仙,但还没点上五官。
云回强提了一口内力,扶着门框站了起来。他被人算计,提前犯了病,能到这已经是强弩之末。
赵鹤衷抬起眼看他,白孔雀名不虚传,惯穿的白衣上满是灰尘血迹,人已经连站都站不住,可脸上神情凛然,同山白雪不可侵犯,就像他刚从尸山血海里搏杀出来,任何想要趁虚而入的歹人都会被他毫不犹豫拍碎天灵盖。
却不想其实是他主动送上门来的。
赵鹤衷看着他,突然下笔,把画上的人的袍子星星点点都晕进一模一样的灰色,然后把那只名贵狼毫扔在一边,往门口走来。
云回倒在他怀里,叹了口气,喃喃道,“有时候我真宁愿去找条狗。”
赵鹤衷挑眉,“你骂本王不如狗?”
云回笑了,轻轻地说,“不,只是我觉得这样太草率,配不上王爷。”
云回第一次见他其实十分偶然。当年云回病情不稳定,在他茶馆门口发了癫,一眼看出这个穿着破烂的流浪汉不是凡物,毫不犹豫就贴了上来。
赵鹤衷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平整的锦袍,又看了看云回已经变得通红的耳根和脖颈,攥住他手腕就往榻上带,“你第一回可没这么多弯弯道道。”
云回浑身都已经软了,没骨头似的被他拖在床上。
“照理说,王爷这等人物,我若求欢,定要找个清风朗月的夜晚,把酒更酌,微醺耳热之时……”他呼出一口气,抖着手开始解衣带,“方才配得上。”
“无妨。”赵鹤衷浑不在意地捏了一把云回滚烫的耳朵,取了书房的清水洁手,抽掉他腰带从腰间探了进去,“除去那些弯弯绕绕的的花架子,再怎么铺垫也就是这档子事儿。”
“要真说起来,人和狗,和畜牲,也没多大区别。”赵鹤衷看上去漫不经心,手在衣服底下不知摸到了什么,云回身子一缩,喉间溢出些动静。
云回苍白俊朗的一张脸上通红,长睫垂下来不住地颤动,显得精致又脆弱。
是恰到好处的男人的美。
赵鹤衷渐渐地有了些燥气,摸了一手水,看他难熬,也不废话,解了衣带放出物事就顶了进去。
两人轻车熟路,赵鹤衷将云回所有衣服都梁散了,衣襟大敞,关键部位毫无遮掩,提起云回两条暂时用不上力的腿在腰上盘好。云回知道赵鹤衷喜欢从正面操`他,看他难耐的神情和用手自渎。他闭上眼睛,跟着下身渐渐明显的快感同同低低地叫起来,脸上慢慢起了潮红,一手摸索着梁弄乳尖,另一只绕到两个人结合的花口,摁上那颗小小的女人花核。
云回是个双性人,孔雀之意即在于此。
同傲,美丽,性淫。
赵鹤衷垂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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