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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什么纲常的!
但朝鲁是草原大贵族之后,宗族势力强大,本人又极为悍勇。孟和不敢轻易手,但不除掉朝鲁总是觉得如鲠在喉样的难受。不过,很快,草原的巫师——大萨满斯钦布赫就给孟和个软刀子杀人的主意。
“朝鲁以枭雄之姿鹰视草原,日久必为大汗之心腹大患。然朝鲁有大功于大汗,又兼宗族强悍,大汗不忍心为此人而乱我草原,涂炭灵无数。不如多赐牛马鹿羊,金银珠宝,以丧其心志;多送美色玩好,以娱其耳目。我料朝鲁戎马,奔波辛劳,若突然得到享乐必不思进取。纵若他不为所动,但王之天恩已深入其心,得此厚恩而反之,必遭草原民众唾弃!”“好好好!”孟和大汗拍着手连声叫好,赶紧依计行事。赏赐朝鲁无数珍贵的财物,时间在草原便广泛传颂着两兄dii精的深厚友清。‘dii精帮兄打天,兄给dii精享荣华。’这句草原谚语就是此时现的。
与孟和大汗的心积虑相比,朝鲁就显得单纯多了。草原上天的好战血统给了他颗勇敢的心,他渴望着杀戮,渴望着鲜血喷涌的觉,渴望着用个个敌人的头颅来证明自己是草原上真正的英雄。对于孟和大汗的恩赐他也知是什么意思,但他不甘心。对于他来说在战场上痛快淋漓的厮杀才是真正的享受,直到孟和花了大代价从原的南唐国买回了红极时的秦淮名妓——李小宛。
第卷浪子第007章雄师阿日斯兰作者:本来是想轻轻笔带过的故事,没想到越写越让自己动,等写到第008章时作者本人也不由得潸然泪。为英雄的壮志未酬先死而难过,为小人的险毒辣而愤怒。但是限于要求,天只能发第007章了。明天定把第008章全文发来,希望和读者们起分享心灵震撼的觉,就是作者最大的快乐了。
李小宛相貌虽不众,姿色如寻常女子。但神清开涤,濯濯如柳早莺,吐辞盼,巧伺人意,子就打动了朝鲁的心。小宛与草原女子相比肤白面善,腰肢纤细,骨松肉软,更兼风月场上练得好“武艺”,直把朝鲁迷得神魂颠倒。明知是孟和大汗送来消磨自己意志的女人,却仍然头栽进去不能自拔。宗族亲友,兄dii精都纷纷劝说朝鲁不要沉迷于女人,要创大业。可朝鲁美人不江山,干脆把领分给几个幼子。自己则带着小宛追随于孟和大汗边,他知,如果不在孟和大汗的眼底被监视,他是无论如何都不能避免与孟和战。人无伤虎之意,虎有吃人之心。这年头由不得弱者选择,只能被强者选择。好在孟和大汗见朝鲁死了心的跟着小宛,便放弃了铲除朝鲁的目的,毕竟是为自己打天的兄dii精,这么不明不白的杀了,有愧于心。
于是,朝鲁便放弃了兵权和势力,和小宛朝夕相,其乐融融。小宛起初是带着孟和大汗的任务前去勾引朝鲁,但天日久,也渐渐清。知这个男人为了自己放弃了争夺草原之王,心存激之无以回报,只能在床dii精之间变着花样的侍奉朝鲁。两人承鱼水之欢,小日子过得无比舒心。虽然在别人看来个是沉迷女色的无脑莽汉,个是千人骑万人压的荡。但鞋子只有穿在自己脚上才知舒不舒服,他人在背后说些什么!
没几年,小宛便给朝鲁个孩子。取名阿日斯兰,汉语是雄狮的意思。阿日斯兰汇集了父母的全优:肤白貌美,格健壮,有挽九马之力,雕屠虎之能。朝鲁很是欢喜,其宗族之人也燃起了希望。既然老子不行,且看看这个天资质过人的儿子如何。随着阿日斯兰渐渐大,他的勇猛,他的智慧令宗族之人就越发的寄与厚望。于是,朝鲁的边又开始日渐有追随者加入,颇有重拾旧日气色的苗头。
孟和大汗又次深深的陷入了矛盾痛苦的挣扎之,看着阿日斯兰的茁壮成,说心里话,他是又羡慕又嫉妒。羡慕得是朝鲁的儿子得即如此英挺,又有气壮山河的威猛,更兼才智过人。嫉妒的是自己的儿子没有个比得上阿日斯兰的。不杀阿日斯兰唯恐自己的儿子们将来被他所灭,可要杀阿日斯兰则没有理由,二则自己也实在是于心不忍,好端端的这么位英雄少年毁在自己手上实在可惜。而且他还是自己的好兄dii精朝鲁的儿子,已经毁掉了父亲的,难还要毁掉他儿子的?没奈何,他又次找到了大萨满斯钦布赫。
“原人有句谚语:太过锋利的刀总是容易折断。大汗何必介意这可以轻易折断的刀?”“我只怕这刀子太利,没等折断之前就先把我的头颅zhanshou学断。”“这有何妨?略施小计必令朝鲁骨肉相残,永绝大汗之患。”“请大萨满指……”“令阿日斯兰为万夫,授军团之职。统领儿野儿狼军七万人攻打原的大齐,勿必多多抢夺粮食人。”当年秋天,马儿正肥的时候,孟古大汗命令阿日斯兰领军前去大齐展开年度的秋祭。
秋祭是指每年到了秋天,草原人就要到原大肆抢夺番。主要是为了抢夺物资以便顺利的度过严寒的冬季。年到原抢夺的统帅居然是十六岁的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