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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他的AudiR8跑车,宝蓝色的车身在艳阳下反射着刺目的光,车内以极大音量播放狂烈的摇滚乐。他脸上戴着墨镜,紧抿着唇,到现在还是很怀疑自己那时究竟是着了什么魔,居然会答应《Flawless》的编辑做什么见鬼的对谈。
「嗳,其实以单先生您对于业界的了解,不认为更应该要站出来向我们这些升斗小民传达你及CR所抱持的时尚态度?」
还升斗小民咧!又不是传教。当时他在心里翻了一记白眼,不过转而想想,趁此机会了解一下那个自以为时尚人的家伙,究竟是有多深奥的「见解」也不错。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这半个月他熟读她每一篇文章,老实说,一些看法确实与他不谋而合,他对她的偏见也比一开始要少了一些,可直到看见她前些天更新的文章——
「丑就是丑,就算你生气我还是觉得丑,有意义吗?与其一直捧着烂掉的屁股亲,不如想法子让那屁股看起来美一点。我不介意介绍我的瑜伽老师给你们,我想你们很需要。」
气死!
这文章摆明在讽刺他,那晚他因为这篇文气得嗑完了一整个八寸大的草莓蛋糕,害他连续一星期都在健身房慢跑以消耗多摄取的卡路里,这不共戴天之仇啊……他记得可深了!
单行尔咬了口Pocky,那喀滋喀滋的声响与他热爱的摇滚乐合为一体,前方一台摩托车骑在道路中央,教他觉得碍眼。「挡什么路啊!」
他按下喇叭,叭的一声很响,没想到前方骑士不为所动,他更觉烦躁,正打算按第二下之际——
那人往前指了指。
什么?单行尔顺着她的手指望去,前方红绿灯刚好由绿转黄,接着不一会儿变成红灯,这下就算她真闪开也没什么意义。
单行尔忍不住笑了出来,这机车骑士很有个性喔。
他踩煞车,停在她身旁。这女人身形纤细,穿着一件皮制夹克,骑的是一般女生极少骑的野狼。她彷佛与那火红色的车身合为一体,线条优美,可真正吸引单行尔目光的,是她身上的裤子。
手工刷色牛仔裤。
他摘下墨镜,再仔仔细细瞧了眼那敲兜围她腿部线条的裤子,颜色属中间色,刷色简单,但那一抹蓝却有如顶上的天空一般耀眼,非常漂亮。
他长年收集各式各样的手工牛仔裤,极少看见这么美丽的刷色,只记得先前曾在一场拍卖会上看到,设计师的名字是AlexanderGwan,那条牛仔裤以高达五千美金的价格成交,当初他很扼腕自己无缘标得,居然让他在台湾看到有人穿着它——
他目光精准,不可能错认那一抹蓝,而她腰部所露出的品牌标志——一个草写的A,更证实了他的臆测。
「小——」他摁下车窗,正要探头询问,此时红灯转绿,她很帅气地扬长而去,完全没再挡到他的路。
恨啊——
单行尔恨恨地看着她急驰而去的背影,差点把一包Pocky全吞了。老天爷到底要让他多衰才甘心啊?!
下午一点,单行尔来到约定的采访地点。
因为还要拍照,所以对方直接约在摄影棚里,单行尔在附近停好车,内心埋怨。可恶,若不是这个见鬼的专访,就可以开车去追那个女骑士了……
不否认这种想法有点偏执,可他对收集牛仔裤确实有着异常强烈的爱好。
AlexanderGwan所设计的手工牛仔裤布料极佳、版型优美,可最堪称一绝的是他的刷色,充满生命力。他收集了他一些后期的作品,但那时Alexander正受病痛折磨,裤身给人的感觉多属灰败颓废,少了早期的张狂及中期的沉稳,他真想问那女人究竟是从哪里购得他设计的裤子。
抱着这一份憾恨及面对讨厌事情的烦闷,单行尔走入摄影棚。
来到这里,他的身分就是CR的品牌公关,他俊美的脸上挂起四十五度角的完美微笑,这笑他在镜前研究很久,刚好可以使他看起来优雅却也不会过度轻佻,他推开摄影棚的门。「抱歉,我该不会来晚了——Alexander?!」
他惊喊,不敢相信自己看见的,但眼前的女人确确实实穿着刚才那件Alexander,口袋上金色的专属绣线闪闪发光,几乎刺疼了他的眼。
女人听闻叫唤转过身来,她身形纤细,身高大约一六五,上身一件窄版泼染T恤,外搭那件黑色皮外套,不过更惹人注目的是她的发型。她一头长度及耳的鲍伯头,刘海齐眉,颜色褪色至淡金,如果不是身在台湾,有瞬间单行尔还以为自己眼花看见那个《Vogue》出了名的女魔头AnnaWintour。
不过,她的脸比那女人要讨喜太多了。
他收回一开始的惊诧,走上前,看见《Flawless》的编辑冉撷羽满脸堆笑地走过来。「辛苦你了,还让你特地跑这一趟。」
「应该的。」他挂回那四十五度角的微笑,看向另一名女子。「所以,这位就是鼎鼎大名的于觅……小姐?」原来是女的!
「好说。」于觅抬了下单边眉,那「鼎鼎大名」四字听得出讽刺,她不迟钝,不可能没发觉。「所以,这位就是家喻户晓的单行尔单……先生?」她口气完全学他。
喔喔,果真两人一见面开口第一句话便火花四射,冉撷羽在心里偷笑,说:「摄影师还要等一小时之后才会来,我们就先坐下来聊聊吧?」
她用「聊聊」取代「专访」,藉此降低受访者的紧张,不过显然眼前这两人都不怎么在意。
「也好。」单行尔微笑应允。
「我不反对。」于觅仍是表情很酷,不过下意识斜眼多瞟了这男人一眼。
他今天穿着一件淡黄色的衬衫,雪花染的丝巾,合身的深蓝色夹克兜围他健壮身形,他不若一般品牌公关总是西装笔挺,剪裁得宜的格纹裤使他腿形看来更加修长。她不算矮,可他显然更高,至少一八几,脚下晶亮的皮鞋是一般人不敢穿的白色,可他穿起来很好看。
于觅总是习惯先注意一个人的穿着打扮,她觉得外表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个人如何展现自己。如果是在她部落格上,她会给这男人的品味五颗星,至于他的长相嘛……
好吧,他其实很有走演艺圈的本钱。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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