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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丁秋其实早在四年前已经认识。
那一晚应家举办生日宴会,应展的妹妹应思介绍同学丁秋给他认识。那时的丁秋外形清秀,眼神冷漠,不入舞场不看帅哥,捧着红酒独自坐在窗前一张高椅冷眼旁观,满眼不屑意味,似乎从不渴望融入其中。
几乎立即的,程昊觉得反感——公众诚,就算无意平易近人,也不必高人一等,若感觉与环境格格不入,大可礼貌道别,掉头离去,何必满脸不屑处身其中?所谓的另类,有时只为刻意彰显自己与众不同。
宴会结束后他受应思所托,驾车顺路送丁秋和一男子回家。男子在中途下车。当时开始下雨,偏偏丁秋住在围村,山路湿滑,车子驶进一个颇急的斜坡时煞车突然失灵,一下撞在路边的护栏上!因为冲力太大,他当场晕了过去!丁秋坐在后座,伤势较轻,拖着伤腿拉开车门拼死把他拉出来送院救治……
那段期间,丁秋左手拎爱心靓汤右手挽甜蜜水果到病房探望他,天天到访,风雨不改。后来,应思转达说她喜欢他,希望能够交往。程昊随即摇头,从此刻意逃避。究其原因,皆因总能自她的声线和气息感受一种无形的压迫。应思提及她有一段辛酸的童年,他同情,却不代表就有耐性和能力安抚这么一个苦大仇深的女孩,虽然她曾有恩于自己。
错爱应该终止在开始的时候。所以每一次丁秋主动来电,他都是应付式的客套。后来手机遗失,丁秋的电话号码也随之失去,她也没主动来电,一晃两年过去,倒是打过一两次照面,没什么交集,他甚至不记得这回事了。
爱情是一种感觉,存在与失去不必刻意。这个道理他六岁那年就深切体味——母亲突然说不再爱父亲,坚决离婚。
搬家那天,他向父亲问出心中积存良久的疑问——为什么舍得和美丽如女神般的母亲分手?
父亲反问:“你为什么毫不犹豫选择跟随我生活?”
“和爸爸在一起我更舒坦,更有安全的感觉。”
父亲苦笑,抚着他的头说:“人贵有自知之明,瓷器和瓦砾相交,谁碰了谁都不好。”
他抬起头天真地问:“你仍然当妈妈是瓷器?”
“是的。她自己也知道是这样,所以不甘心和瓦砾厮守。瓷器是珍品,必须付出与之相等的努力和心血守护,细心盘算,谁得谁失一目了然,可惜要在年终总结才知道。”父亲轻叹一声,“这时的我们都老了。”
程昊不懂,却没有再问,小小的他已经朦胧认识,爱情不重在激情跌宕,而重在细水长流。
后来,父亲死了,他把他的话永记心中,然后在某一天,碰到爽直可爱的丁萌,并认定她可以一辈子吸引自己,于是爱上了她。
五分钟后,应展来电,劈头一句:“我知你喜欢那个那个,她叫什么名字?”
“丁萌。”
应展“哦”一声,“记起来了。”
“你当然要记得,就算不记得她,也应该记得那只被你砸碎的虎皮纹杯子。”
他干笑。
“不过我仍然要谢谢你。”
“谢我?啊,当时你追出去了……然后天气骤变,月黑风高,不,是乌云密布……咦,难道借此得手了?”
“你想听哪一种答案?”
“当然是否认的好。”
“你嫉妒?”
“是担忧。”应展叹了一口气,“若他日要称呼一个几乎被我砸破脑袋的人做嫂子,很高难度。”
“威胁无处不在。”程昊不紧不慢,“除了丁萌,云映也是另一个我欣赏的女子,须知道男人雄性激素过高的时候,‘不择手段’四个字便成为本能。”
声线突兀提高数倍:“你敢?!”
“现在不敢,将来就不知道了。”程昊微微一笑,“我记得云映曾经闲话,选男友的话我比你更安全。”
“若你敢这样我会揍死你!”
“彼此彼此。”
“看来我也要在业余时间安慰丁萌。毕竟曾被她暗恋,要上手相当容易。”
“事先请通知声,好让我带好相机,拍下她泼你凉开水、扇你辣耳光的经典画面。”程昊冷笑。
“万事开头难嘛。”
“既然如此,我也该及早约会云映才对,你应该知道我们颇能聊的。”
“还未聊着我已揍死你了!”应展骂他,“既然这么喜欢丁萌,就献殷勤去!找丁秋干吗?”
“丁秋是丁萌的堂姐兼死党。”
“怪不得她们的样子有点相像。”他顿了一顿,说出一串电话号码,“丁秋曾对你有意思,小心一沾上了便如牛皮膏药,扯也扯不掉。”
“我姓程非姓应,不会这么花痴。”程昊“啪”地合上电话,把应展的咒骂截断在空气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