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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景如双眼瞪着话筒,恨不得把它瞪穿。什么近水楼台,什么到嘴边的肥肉。这女人是不是这几天太无聊了,才会拿她来寻开心。孤男寡女同处一室,这要是传出去的话她的脸都往哪儿搁啊?还有,要是被她妈知道了,她还用活吗?再怎么说她也是个没出嫁的姑娘。可是现在说什么都没用,只能面对现实。挂上电话,林景如重又抬头看着严旭,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她手里的棒球棍估计是用来对付他的吧。哈,他还是第一次被别人当小偷呢。严旭自嘲地笑了笑,问道:“韵文和你说清楚了?”其实在他搬进来的第一天就发现住在这里的人是个女的,只是她一直没有出现。也许是因为在国外读书那几年,为了省钱,常有同别人合租的情况发生,有时甚至是四五个人一起,其中也不乏有女留学生。所以对于这他倒并没有太在意。
“嗯。”看来也只好暂时这样了,他都已经搬来住了,房东也答应了。难道要她把他赶出门吗?
“初次见面,我叫严旭。”他主动介绍自己。
“林景如。”握手算是言和了吧。
瞥一眼墙上挂钟,时间已经快九点了,“哎呀,我的早会要迟到了。”她可不想挨主任的骂。
跑进房间换好衣服,林景如在玄关换好鞋子,在出门前那一刻回头对严旭说:“晚上,我们再讨论——呃——同居的具体事项吧。我先走了,拜拜。”说完,如一阵风似的就冲出门。
同居的具体事项?!严旭靠在门框上对林景如的背影挑眉扬起一抹笑意,这女人还有那些所谓的条条框框啊,同居还要定事项?有趣的说法!他倒想听听她有什么事项要定的?
让两个互不相识简直等同于陌生人的男女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有多大的不便?用脚指头想也想得出来。真不知道向韵文的脑袋瓜里装了些什么东西。
不说别的,单单浴室的使用就有麻烦。严旭习惯了美国的生活,常常会在早上起床就洗个澡,而每天早起赶着上班的林景如有几次差点闯进去,看到不该看的。她对烟味过敏,有几次严旭在家里的公用场所(林景如把浴室,客厅等当作公用场所)抽烟,熏得她不停地咳嗽。还有她喜欢在早上起来蹲茅厕时拿着一本书或者报纸,也因此有时会忘了时间,严旭就会催她。唉,总归一句,同居的生活多灾多难。
百般无奈下,为了适应对方,林景如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制定“同居条款”,把各自占用浴室,厨房的时间还有作息习惯之类做个分配和规定,并用A4大小的纸张打印出来用画框裱好,放在了客厅醒目的位置。双方也按照这个规定起居生活,这样应该也就相安无事了。
当然,她也不否认和别人同住有好的地方。例如,有时下雨她赶不及回家收衣服就可以打电话,请严旭帮忙收一下;吃饭看电视时也不至于一个人傻傻地看着节目自言自语。说到吃饭,林景如不禁有些佩服严旭。她不像向韵文是个家事白痴,也会自己做几个家常菜,但是严旭拿手的意大利通心粉却是她怎么也学不来的,味道好极了。她偶尔会偷懒不做饭,蹭着他的通心粉。吃了几次后,自觉不好意思的林景如觉得该回请他。
“请我吃饭?”严旭挑了挑眉头,诧异地问。不是他思想迂腐,但是由女孩子请客对他来说还真是头一遭。以前在国内读书时,不管是和女朋友一起,还是其他女孩都是由他们男生付费,彼此也习惯了;出国后一方面没时间结交朋友,另外一方面国外比起国内更讲究绅士风度,所以即使偶尔和女伴出去,也是由他掏钱。现在她说要请他吃饭,严旭还真不太适应,感觉有些新鲜。
“嗯,要不要去?”请客吃饭是很平常的事呀,她吃了他几次,怎么也要还这个人情的,林景如不喜欢占别人便宜,“没人请你吃过饭吗?”他的表情很奇特,像是遇到什么稀奇的事。
“有,但是女生的话你是头一个。”严旭笑着说。看来这姑娘极为尊崇中国人的“礼尚往来”的美德呀。
“那你到底要不要去?”说这么多都是废话!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职业女性可不是依附男人的寄生虫,所谓男女平等不是在加薪水要好处时才喊的?
“好啊。”严旭点头答应。既然她坚持,何乐而不为呢?
“那好,既然我请客得由我来决定去什么地方。”她没钱请他吃大餐,再说请客本来就是心意比较重要。
“这个当然,你请客嘛。”他耸耸肩,客随主便呐。
当天晚上,林景如带着严旭来到一家离他们住的大楼不过百米远的一间不起眼的小店里。说它不起眼,是因为它没有大而显眼的门面,甚至连店名都没有,比起旁边几家装修不错的饭店差了好多。不知道的人说不定还会以为这是什么黑店。
走进店堂,里面的一尘不染倒让严旭颇有好感。看来老板是个很懂得待客之道的人——只是店里的客人少得可怜。
“千万别用外表来判断,来这家店的多数是熟客,我第一次来也很偶然。不过,要是你尝过老板的拿手菜你就会经常来光顾了。”林景如看出严旭的疑惑解释道。
“是吗?”他笑,被她看出来了。
两人找了个座位安坐下来,林景如就朝着一个方向喊道:“郝伯——”
一个身材高大,满头白发的老伯应声走出来。严旭打量着老人:看他的年龄,大概有60多了,却是目光炯然,步履平稳。
见到林景如,老人用略带山东口音的话招呼她:“林丫头,今天怎么这么早啊?”
“郝伯,今天生意还不错吧?”林景如问道。
“生意嘛不就是老样子,闲着没事做来打发时间罢了。刚送走几个老主顾,你就来了。”郝伯笑起来像弥勒佛,一见林景如对面的严旭,他问道:“林丫头,今天带男朋友来啦?”
嗯,酗子器宇轩昂,眉清目秀,可谓一表人材。不错,配林小姐不错。他暗自点头。
“郝伯,这不是我男朋友。”老人家总喜欢乱点鸳鸯谱,林景如急忙解释。她倒没什么,就怕严旭不高兴。
“不是?现在不是,很快就会是了。”郝伯以为林景如女孩儿害羞不承认,“酗子,林丫头可是个娶回家当媳妇的好姑娘,不花哨不赶时髦又节约又规矩,你眼光不错。”
真受不了他B伯什么都好,就是有些唠叨。林景如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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