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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庭审疑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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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收刀延续切割所形成的鼠尾状或鱼尾状痕迹,起刀端创角常会露出未切断的肌肉组织,而收刀端创腔又反被创角部分的皮肤遮盖。――就本案而言,死者郑依娜脖颈处切创颈前部创口最深,达颈椎椎体,向右逐渐减弱,到右颈侧后浅出,由此判断,切口走向是从左向右,凶手很可能是从郑依娜身后用刀架在死者颈前然后向死者右手方向拖刀切割至死者右颈侧止。”

聂枫的解说很明白,辩护人和公诉人都点了点头,审判席上的冷冰冰的美女审判员叶凌薇也露出了若有所悟同时夹杂着些许赞叹的神情,这让聂枫稍稍有些得意。

女律师薛云霞问:“聂法医,你凭什么判断凶手是从后面用刀割死者的脖颈的呢?”

“还是从伤口特征,正常情况下,只有从后面切割,才能形成这种切创,如果是从死者前面,用左手持刀从右往左切割,则一般说来,由于刀尖的深切作用,伤口特征会刚好相反,应该是颈前部比较浅,右颈侧部创口会比较深。”

“你说得是一般情况,那是否有特别情况呢?”

“有啊?除非死者不做反抗,任凭凶手按照自己的意图仔细切割,否则持刀左手的手形会影响创口深浅分布,只不过,哪有那么傻的被害人呢?遇到致命伤害,人都会不由自主进行抵抗的,当然,如果这个人处于昏迷或者昏睡状态又另当别论了,不过,据现场情况看,凶杀现场是一条供通行用的小巷,似乎不是一个适合睡觉的地方,而尸检报告已经清楚表明,死者除了脖颈部创口之外,没有其他外伤,也没有突发疾病,体内也未检测出安定之类安眠药成分。综合判断,所以我肯定凶手是从后面右手持刀切割死者脖颈部形成这种创口的。”富品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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