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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肿脸充胖子的人很多,但很显然她比较理智。
他牵了牵嘴角露出一个勉强可称之为微笑的表情,挑了挑眉梢道:“这个不是问题。下午提前半个小时下班,我会带你去买衣服。”
千寻怀里抱着公文欠身示意,“是,那我先出去了。”
是他请她帮忙,要他花点钱打点也是应该的,她没说要加班费就已经很不错了。
衣香影纷,灯火通明,空气里仿佛都弥漫着一股高雅的属于上流社会的味道。
听说今天是“诚信集团”主席叶容光的千金叶林林跟“飞远传媒”的总经理程柯的订婚宴。来了很多商场上有头有脸的人物,罗淮一进门就忙着应酬,千寻跟他打了声招呼自己一个人跑到餐桌边吃东西。
看来出席今晚这场酒会并不吃亏。捞到了一身价值上万块的礼服穿上,因为跟谁都不认识又可以不顾形象地吃东西,还可以来见识一下所谓的上流社会,的确赚到了。
千寻端着满满一托盘的食物往阳台方向移动,刚走出几步却险险与擦身而过的一个人撞上。好不容易才护住了托盘没让它飞出去,然后听到一个声音在道歉:“对不起,你没事吧?”
千寻抬头,看到一个长得很秀气、气质清新的女孩子正担心地望着她。
她素来喜欢长得清清秀秀的女孩子,心里的好感上来了,她也懒得追究,摆摆手笑道:“没事,我身手还不错,比较经得起撞。”
女孩子见她有说有笑才松了口气,大方地伸出手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林天蓝。”
千寻空出一只手与她交握了下,笑道:“童千寻。”
这边刚介绍完,远远跑过来一个娇小的女孩子,气鼓鼓地拉着林天蓝的手道:“天蓝,我们走吧,根本就没必要来。”
林天蓝抿了抿嘴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放低声音道:“千妍,既然来了就大方一点,我不想让自己表现得很没风度。”
那个叫千妍的女孩子拧眉瞪眼,“风度值几个钱,我只知道做人不应该偷着伤心,如果避免不了伤心就干脆走开。天蓝,你明明很难过,别再装了,我们走吧。”
“再等一下吧,至少等酒宴正式开始了再说。”林天蓝很坚持。
而一旁沉默着观看的千寻却敏锐地看到了她眼底的哀伤。刚好碰上林天蓝的视线,她弯了弯嘴角向她露出一个鼓励的笑。
订婚仪式开始了,一对气质出众的新人被司仪请上了台。
司仪简单地说完介绍辞之后,捧上戒指送到新人手边让他们为对方带上。
应酬暂时告一段落,罗淮走到千寻身后站定。千寻看着台上那一对看似幸福的新人,下意识地将目光转向了不远处那个叫林天蓝的女孩子身上,然后低低叹了口气。
她的眼睛里果然有晶莹的光在闪动。
人生在世,最理不清的就是情债,谁欠了谁,大概只能消极地说一句,天知道吧。
“怎么了?”
破天荒地,站她身边的罗大总经理居然和蔼地关心起她的情绪来。她该表现一下自己的受宠若惊吗?
千寻没立刻回答,等到订婚仪式结束,舒缓的舞曲响起,她才故作轻松地撇撇嘴道:“我在想,是不是每对决定步入婚姻殿堂的人,都是真心相爱的。”
“为什么会这么想?如果没有感情又何必结婚呢?”罗淮似乎突然变得很闲起来,没继续去和商界的朋友聊天应酬,而是留在这跟她讲一些有的没的。
“也许吧,不过我还是觉得婚姻和感情不同。动心可以是真的,结婚却可能会因为某些不得以的理由而去娶或嫁一个自己不爱的人。”
至少她所努力去得到的婚姻应该就是这样子,因为就算她成功了,她也没打算付出真心。
罗淮盯着她黯淡的脸庞看了片刻,然后放下酒杯伸出手道:“请你跳支舞。”
千寻大方地扬了扬眉,跟着放下手里的酒杯将手交到他手心里,与他相拥着滑出优雅舞步。
还好她有先见之明,进“罗氏”之前特地去学了半个月的舞,今天果然用上了。起码他伸出手的时候,她不会丢脸地低着头小声回一句:我不会。
暗淡的夜,只有一盏昏黄的路灯照着一方不甚明朗的世界。
车在千寻租住的公寓楼下熄火停下来。
打开车门走出几步,她又想起什么似的转回头,问正准备重新打挡发动的男人:“那个,这衣服……”不用还了吧?还了他也用不着。
“送你的,当做加班费好了。”他想当然地如此回她一句。
“谢谢。”她笑着拉起裙摆看了看,啧声又道,“这衣服还是新的,卖掉的话差不多还能卖个原价的六七成。”那也是好几千呢,她大半个月的工资。
汽车已经发动了,他在听到她的话后没立刻将车开走,而是眯起眼颇为意外地问:“你准备把这衣服卖掉?”她很缺钱吗?
“是啊。这种名贵的衣服中看不实用,我平时又没什么机会穿,放久了也会变形,还是把它变成现钱比较划算。”都说是送给她的,那么她决定怎么样去处置自己的东西都不关他的事吧?
见他用类似探究的眼神在看她,她笑呵呵地挥挥手道:“没什么好奇怪的。像我这个阶层的人,大多都具备一切向‘钱’看的优良品德,我很缺钱,也很努力地在赚钱,不过您这种出身的人是不会明白的。”
三句假话七句真话的说辞最能迷糊人,她一向将这一套游戏规则游走得很从容。
罗淮的脸上露出一抹深思,弯了弯唇角露出今晚的第二个微笑。
很显然她将他的好奇心又挑起了几分。而且她可以肯定他的眼底并没有流露出类似厌恶鄙视的眼神,就表示她的坦白态度得到了她想要的结果。
“罗总再见。”她对他挥了挥手,提着裙摆转身上楼。
罗淮的视线停在那道渐远的身影上,过了片刻才推挡发动车子离开。
一切的熟稔似乎来得太快,却并不显得突兀。从上班的第一天,她一直努力工作,也进步很快。他是掌控着她饭碗的老板,她尽职尽责做着事,但不曾表现出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自自然然做自己,反而更容易获得公私分明的他的好感。
像芳姿说的那样,他的秘书,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