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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喝!」
傅觉遥接过,就着壶嘴喝了一口,然后递还给她。
她没有接过,只是比了比两人中间的位置,见状,他便把酒壶放在两人中间。
接着,她把一半的烧鸡分给他,「吃吧H酒就该配烧肉。」
傅觉遥看着那在她大口撕咬下的烧鸡,伸手接过,细嚼慢咽起来。
他这辈子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夜晚,如此对酒当歌,豪情快意。
逍遥山庄是江湖中的稻门正派,家中礼教严谨,规矩繁多,必须时时自律、自爱,任何不冷静、不稳定、不符合道德礼教的情绪与举动都是不应该的,所以他悠然自适的性子,早已经被家中的人视为「浪荡子」那类的不肖子孙。
傅家家族庞大,山庄目前由他大哥掌理,与山庄里的其他人一样,他也同样必须接手处理许多江湖上的大小事,然而那也不过是周旋于各门派间,尔虞我诈,他从来不曾像今晚这样单纯畅快的喝酒吃肉,吟诗高歌,仿佛人生的舒心快活其实就只是这么简单而已。
看着自己满手的油腻,傅觉遥竟感到某种从没有过且难以言喻的放松感。
庭中的歌声依旧响亮,谢自嫚在他身旁迳自喝酒赏月,偶尔随着歌声随性的哼上几句。
这样的率性,这样的豪气,竟然出现在一个清秀的女人身上,也许很多人都会觉得真是可惜,但他并不这么认为,因为他喜欢这种只属于她的独特姿态,是一种超出男女情愫之外的纯然欣赏,而且,比起许多名门闺秀,或者江湖上以侠义为名,实际上只是骄纵又任性的女侠,他更喜欢跟这样的她相处。
「你漂亮的摆平了这宠门宴呢。」傅觉遥微笑道。
刚才四爷他们那桌私底下讲的那些「悄悄话」,当然尽数落入他耳里,以谢自嫚的武功修为,他不相信她没有听见。
「哈哈哈!」她快意地大笑,「还赚了一顿好酒好菜,平时四爷对我可不会那么慷慨的!」
她向来胃口好,食量大,四爷总是说,如果放任她毫无节制的大吃大喝,寨里肯定会被她吃垮。
「他们太夸张,也太爱瞎操心了。」她嘴上这么说,却相当愉快的笑着。
她对此并不在意,反正有得吃有得喝就好,而偶尔能够这样尽兴畅饮,就是人生一大乐事了。
「几年前刚认识熊大时,他们也是这样像一窝跳脚母鸡似的,胡乱想要把我给嫁出去。」谢自嫚好笑的回想着。
「什么?」
「熊大就是熊肇啊。四爷他们以为,像熊大那样的男人跟我很相合,绝对能够凑成一对,哈哈哈!」
熊肇人如其名,是个虎背熊腰的大男人,心思却纤细得比她还像个女人,四爷以为他们这样的性子敲互补,所以一定很适合结为连理。
「什么?」傅觉遥有些呆愣。
「他们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当下就直接跑去问熊大愿不愿意娶我,结果把熊大吓得好几个月都不敢来寨里露脸,哈哈哈!」谢自嫚越说越觉得好笑。
她跟熊肇认识,得从几年前说起,他们是不打不相识,她一连抢了他好几趟镖,跟他打了好几场架,当然都是她赢,但也因此在心里认同了熊肇这个人——她抢他几趟镖的地点完全相同,也就是说,他并没有因为打输她、被她抢了镖,就刻意避开那里,反而越挫越勇,坚持要与她一较高下。
后来熊肇曾说,除了她的武艺与豪气,他更佩服她虽然抢钱、抢货,却不杀半个人。
他们四家跟那些江湖混混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们绝不夺人性命,打斗在所难免,但他们认为想取得什么东西就各凭本事,若得不到就动手杀人,是最没本事的行径,这是他们四家的尊严,也是坚持,更是一种骄傲。
后来,有另一批不属于四家的土匪也意图抢熊肇的镖,谢自嫚因为厌恶竟然有人胆敢抢了她的地盘,所以出手救了他那趟镖,从此,她和熊肇便成为莫逆之交。
之后,她偶尔还是会抢熊肇的镖,不过都只是抢个意思,因为他们都知道,这样便可以跟老友喝上一盅酒,笑谈风花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