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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是我太超过了……”
看他那副可怜兮兮、垂头丧气的模样,火妮心软了。
回想起她十二岁那年,家里发生火灾,如果不是小叔叔拚死奔进火场里把睡梦中的她背出来,现在根本不会有她这个人存在。
那一仇,小叔叔毁了半边容貌,从此没有女人肯再多看他一眼,也是这个原因,他都五十多岁了,至今仍是个单身汉。
她常感到很内疚,如果不是为了救她,小叔叔也不会失去原本端端正正的容貌,更不会单身至今,但他却从没对她说过一句抱怨的话,乐天的他,总是笑嘻嘻地面对每个人。
她不能让他去坐牢,她情愿自己去蹲苦牢,也不能让小叔叔一把年纪了还去受那种罪……
“我不报警就是了。”她下了个困难的决定。
唉,这样实在有违她做人的原则,现在也只能祈望那个人快点恢复记忆。
“至美……呜呜……你到底在哪里……你到底在哪里?”
两天来,梁芷柔哭红了双眼,肝肠寸断的回到台北等消息,她住进了辜家的新房,焦急地等待音讯。
“你多少吃一点,不要再哭了,这样很伤身体的。”安彤安慰着她,见她那么伤心,实在不像跟小美才见过三次面而已啊。
至帅说,小美连终身伴侣都用计算的,两人之间毫无感情基础,只因为对象符合他对完美的要求就决定了婚事。
在她看来,未必那样,或许他们一见钟情,真的都对彼此很有感觉,很来电啊,不然芷柔现在也不会食不下咽的。
“我吃不下。”说完,梁芷柔又开始啜泣起来。“三嫂……”吸吸鼻子。“如果至美真的有什么不测怎么办?人家会不会说,是我克死了他?”
“啊?”安彤微微一愣。
“是我表姊和表姨她们这样说的。”再吸吸鼻子。“她们说,如果至美死了,别人一定会说我克夫,到时我就再也嫁不出去了,没有男人会再对我有兴趣,他一定要平安无事才可以。”
安彤有够给他傻眼的。“呃,所以——你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哭的?”
小头颅点了点。“我压力好大,这两天都睡不着,我妈为了我,今天一大早飞到泰国去求佛了,希望佛祖保佑至美平安归来,不然我年纪轻轻就会变成——变成寡妇——呜呜呜……”
说完,又啜泣起来。
安彤愣愣地看着她那悲切的样子,确定她老公说的没错,她跟小美之间,真的没有感情基础。
而且她突然发现,这位梁家千金也不像小美所认知的那么完美,看她哭得连鼻涕都流下来了,如果小美看到她这副鬼样子,还会认为她很完美,还会想娶她吗?
嗯,很怀疑!
“来、来,坐坐,不要客气,当自己家一样,多吃点。”当天晚餐时,梅淑珠热情的招呼着「客人”。
“对啊!你坐啊,别净站着。”因为心虚,苗大顺对辜至美特别好,他一把把他拉到热闹的餐桌旁,让他坐在自己旁边。
火妮受不了的摇摇头,小叔叔这样,迟早会露出马脚啦!
瞧,他不低调一点,还在那里热情的向人家介绍家族成员,真是有够瞎的,不过,这也正是她叔叔可爱之处呀!
“我来向你介绍。”苗大顺一一指着餐桌上的人,大声地说:“这是火妮的爷爷、奶奶,火妮的妈你已经见过了,我是火妮的小叔叔,你叫我阿顺叔就可以了,这是仲芳、仲凯,他们是火妮爸爸好朋友的孩子,他们的父母过世之后,他们就住在这里了,这是阿泰叔、阿泰婶,他们在我们农庄里做事,也住在这里,以后你也要住在这里,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辜至美紧抿着唇,看着满满一桌子的人,这种感觉好陌生,感觉上,他好像没和这么多人一起吃饭过。
“这孩子怎么都不说话咧?”身材跟媳妇一样丰润,满头银发的苗家奶奶问。
阿泰婶掩着嘴直笑,“帅哥害羞啦&羞啦!”
“来!小子!跟大家打声招呼啊!”苗大顺忽地往他后背用力给他拍下去。
“咳咳咳——”某人直接呛到了。
“啊啊——歹势、歹势!太用力了。”苗大顺连忙拍着他的背,替他顺顺气。
“唉,这孩子身体虚啊,明天得杀只老母鸡炖中药给他补一补才行。”梅淑珠自言自语地叨念着。
火妮忍不住噗哧一笑。
太有趣了,看他那副不自在的样子,很滑稽耶。
仲凯的身材比较瘦小,衣服不合他穿,他现在身上穿的是小叔叔的衣服,人高胖魁梧的小叔叔,他的衣服对他而言显然太大,连袖子都要折两折,裤管也是,跟他的气质格格不入,份外有趣。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啊?”瘦瘦小小的苗爷爷笑咪咪地问。
火妮蓦然怔忡起来。
对厚,他失忆了耶,现在连自己名字都想不起来,不知道自己是谁,这种感觉……一定很难受吧?
“爸,这孩子失忆了啦。”梅淑珠告诉公公,“他忘记自己的名字了啦。”
“没有名字?这怎么行!”苗爷爷沉吟了一下。“这样好了,你就叫光宗吧,这名字好,这名字有前途。”
“光宗?”梅淑珠眼睛一亮。“爸,这名字取得真好!真是好听极了!”
火妮啼笑皆非的听着他们替他乱取名字。
光宗?
这名字跟他一点都不配好不好?而且他们养的那只米格鲁名叫“耀祖”耶,也是她爷爷取的,这么一来,他不就跟一只狗同辈了?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哈哈大笑。
“丫头啊,你在笑什么?也说出来给奶奶笑一下啊。”苗奶奶慈爱地对孙女说。
火妮的嘴角藏不住满满的笑意,她笑着摇手。“哦,奶奶,没什么、没什么啦,大家快吃饭吧!”
席间,她不时偷瞄着「光宗」,想从他的言行举止发现一点关于他身份的蛛丝马迹。
看他端坐的姿态和拿碗筷的手势,他的教养一定很好,看见每个人用自己的筷子猛往盘里夹菜时,他的眉心都皱了起来,显然很不习惯这种吃饭方式。
“来,这只鸭腿给你。”苗大顺蓦地把一只大鸭腿夹起来,直接搁在辜至美的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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