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伺候,直到电到彻底听话为止。最后交给一个专门领头的大姐大带着去酒吧做三陪服务,给她们定的规矩是不让跟客人多说题外话,赚的钱回到家必须一一上交,敢藏一分私房钱都得电棒伺候。这些女孩都是刚入社会,而且陪的客人又是大姐大介绍的,再加上也被打怕了,所以能跑的几率几乎为零,再说也不敢跑。
大斌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有一次跟大哥出去吃饭,喝到半夜一桌人都有些醉意了。要么说大哥就是大哥,喝完酒的架势比平时大了很多,而且说话也特别不入人耳,简单说就是装逼。这时邻桌一个小青年听不下去了,白了大哥一眼,这一眼被大斌看了个正着,抓起凳子就砸了过去,还不知道怎么回事的众人见有人打起来了,纷纷跟了上去,有的还从腰间掏出了匕首。阿斌他们这边人多,没吃什么亏。但对方可就惨了,一个肚子被匕划开了一大道子,肠子都漏了出来,还有一个腿直接从膝盖处踹断了,另外还有三个轻伤。
对方也不是吃素的,硬说不是钱得事,要不惜一切代价的让这帮人蹲号子。最后实在没办法了,为了保住基业老大把二十多个小姐分别分给了七个小弟,让他们跑往全国各地,自己则自首去了,等哪天他出来了再召回他们。毕竟大斌他们都是从犯,等老大出来了,花点钱每人也就蹲个一年半载的完事了。
确切的说,大斌实其实就是个逃犯。
这个大斌现在的生活状态跟阿甘一样,只不过做的事却没阿甘干净。他们俩现在都属于靠女人吃饭,阿甘有小丽看店,大斌手里带着四个小姐。
大斌是社会人,喜欢吃社会那一套,为人很是仗义。跟阿甘认识的起因其实就是因为阿甘在网吧捡了他的手机,打那以后大斌对阿甘如同兄弟般,出手也甚是阔绰,每天俩人坐网吧里光吃饭就得二三百,都是大斌买的单。
网吧也就算了,撑死消费也就那么些钱,可俩人随着时间的磨合,越来越开始追求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