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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呢。”
“哦?”眉眼一抬,他瞪了对方一眼。玻璃,真亏他想得出。
“呵呵,当我没说。”干笑两声,李世辉很识趣地转移话题道,“对了,你怎么会和依依撞在一起?”
“她似乎是来办公室找你吧。”莫兰卿想了想道,“而之前我正躺在沙发上小睡。”
“你在睡觉?”李世辉咋咋舌。
“是又怎么样?”
不怎么样,只不过被人搅了清梦,兰卿居然没有发火,着实出乎了他的意料。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可能。
“兰卿!”李世辉走近好友身旁,拍了拍莫兰卿的肩膀,“难得看到你对女人有点兴趣,身为朋友的我真是高兴啊。”他说得激动万分。
自初中开始,倒追兰卿的女人就不计其数,可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以至于活了20多年,莫兰卿的恋爱经验几尽于零。
可以想象,若是莫家上下知道这事,八成会放鞭炮庆祝一番。
“虽然童依依平时老是迟到,办事又容易出错,不过人还算淳朴,为人也没什么心机。”而唯一“重大”点的缺点,则是太过“好色”,但凡是有点姿色的,都难逃脱被她揩油的危机。
不过任何事情都是一体两面的,另一方面来说,这也能算是兰卿的优势。起码兰卿的“美貌”,当年可是风靡全校啊。
他对她有兴趣吗?长长的睫毛盖住了眼帘,莫兰卿垂下眼眸,瞥向了自己的膝盖。
有兴趣,又是否就代表着喜欢呢?一个急惊风一般的女人,也是第一个对着他大吼大叫的女人。
“若是我说,我对她没兴趣呢?”眼眸微抬,他看着好友道。
“你是吗?”李世辉挑眉反问道。
莫兰卿抿了抿唇,“她很像某种动物。”俏丽的短发,圆滚滚的眸子,还有那变化迅速的表情,真的是很像某种动物,“而我,对动物一向都没耐心。”
“可若是碰到自己喜欢的动物呢?”
“我不会那么轻易就喜欢上动物的。”
“很多事情都是很难预料的。”李世辉意有所指,又瞥了一眼正缩在角落的汹,“这狗似乎很怕你。”
“嗯,它是挺怕我的。”莫兰卿点头道。
李世辉指了指正缩在角落里的汹道:“怎么会想到养狗?”他很好奇。
“是白蝶的。”如果不是为了两个月的假期,这只狗早就被他扔出窗户了。
原来是莫姐的宠物狗,“其实狗狗很好养的,只要你有耐心驯服它,那么它自然会对你忠心不二了。”李世辉开始发表自己的养狗心经,“不要恐吓它,也不要威胁它,更不要对它表现出任何的不耐烦;要用耐心去培养它,当然,偶尔也得摆出一些主人的威严……”
碎碎念的声音,开始滔滔不绝,压根不在意身旁的人一脸鄙夷的神色。
看来兰卿是到了养宠物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