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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觉得自己大公无私。然,在董植康心目中,必觉得她食古不化,不识好歹。威武不能屈的角度下,丁逊君是勇士,识时务者为俊杰的大前提下,摇身一变,丁大小姐只是愚顽之流而已!
同样,在张家平事件当中,丁逊君觉得方坤玲不可理喻,难道方坤玲又会心服口服,真正认为丁逊君有理?差不多可以肯定,方坤玲暗地里恨死了这个世界里头充塞着长江后浪推前浪的霸气,埋怨自己不住辛苦经营,仍然徒劳无功!
一人一票之下,彼此彼此,红脸白脸,老是打个平手!
公事上头的成败,只不过是指顾间事,对所有劳工阶层,尤其职业女性,苦缠不休的是岁月催人,营营役役,到头来,连表面风光亦是过眼云烟,只有身心的疲累与寂寞,永无休止!
丁逊君如是,方坤玲如是!
原来同是天涯沦落人,还要执戈相向,凄凉更添一层!
每念及此,更无斗志,更觉自己是人生路上的可怜人!
目送方坤玲的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丁逊君差点没有流下眼泪!
“她已走了,我陪你同行如何?”
耳畔的说话,把迷惘中的丁逊君唤回来。微微的惊骇,回转头来,竟见着汤明轩。
“你还没下班?”
“同一条船上的人,谁的劳累不一样?”
丁逊君眼内真有点温热。一句简单的话说到心坎上去,顿成知己似。
明轩很自然的,微微托了一下逊君的手臂,轻声地说:“我们走吧!”
两人都无话,互有默契地朝同一方向走向停车场。
“今次送你回家去,应该晓得路!”
几个月前的圣诞,明轩首次充当护花使者,把车子兜了几个圈,才转得到丁逊君家居的那条小街。
逊君独居于中环荷里活道旁边的嗅街,一幢古老而有性格的旧唐楼内。
车子快要到家门时,汤轩明问:“你肚饿吗?”
丁逊君知道这么一句极为普通的话,意味深长,可以是后患无穷的开端。
然,人生已然疲倦不已,还添重重顾虑,怕要在下一分钟就倒下去了,何必苦撑?
于是丁逊君毅然决然地点了头。
“那我们到附近餐馆去吃一顿好不好?”
“不好了,老想早点回家去,随便下个面,充饥好了!”
汤明轩没有回答。
丁逊君亦不做声。
两个人其实都心如鹿撞,惴惴不安。
车子停在丁逊君住的那幢旧洋楼前。
逊君仍坐在车子里,车内那两秒钟的沉默,长如整个世纪。
逊君自问经过了相当艰辛的心理挣扎,才再出得口说:“我的厨艺十分幼稚,实难登大雅之堂,下个面充饥倒还可以应付得来,请别见怪我没有什么珍馐美味招呼你!”
汤明轩应该心花怒放,可仍然维持一派沉静,说:“如果你连面食都应付不来,我晓得烤多士!”
两个人笑了。这一笑倒好,去掉了适才的尴尬。
丁逊君家在四楼,也就是顶楼。
“走完了这楼梯,我的食量更惊人!”汤明轩说,声音里透着很大的愉快与轻松。
开门走进去,是间楼底极高的客厅,垂了一把黑色的吊扇,配合着满房深啡色典雅的古旧家私,和那丢了一地的、各种彩色图案砌成的大软垫。墙角放着一个米缸似的花瓶,插着好几枝极端肥厚的莲叶,伴着两三枝未开的莲花:散放在小几上的石头、陶器等小摆设,并不格外矜贵,却有趣、有心思。
整间房子的性格都相当突出。
可见女主人的品味高洁。
厨房是西式的,跟小饭厅相连,中间没有墙,只一个四英尺多高的酒吧作为隔离。
丁逊君并没有客气地招呼汤明轩,由着他自由自在地满屋走。她慌忙围上围裙,在橱柜内翻出了两包即食面,立即烧水,三分钟内弄出了一顿晚饭!
他们干脆坐到酒吧的高凳子上去吃面。
“对不起,原本想下两条青菜在面里,谁知莱蔬放在雪柜内太久,霉了!”
“不相干,没有绿叶扶持的牡月,并非理想,然,已足够吸引力,大快朵颐!”
那碗热腾腾的面,蒸气向上涌,弄得丁逊君的脸煞地转红。
汤明轩眼角瞟到了没有?不知道,只见他低头拚命地吃,非常虔诚,非常专注,这种神态把丁逊君吸引着,没由来地深深感动!
一碗面,三分钟的功夫,可以使一个拥有如许条件的男人刹那间俯首称臣。这种默默的以行动代替语言的欣赏,有力地震撼心弦。
在工作岗位上,逊君常受赞叹,不是不高兴,但总觉得理所当然,受之无愧。只这一次,她觉得自己得着太多,异常地兴奋。
吃完面,逊君泡了茶。二人改坐到客厅的软垫上,沉默地捧着茶,设法找话题。
逊君终于开口说:“一天之内,要你拔刀相助两次,真是惭愧!”
“江湖上老是虎狼当道,奈何!”
“方坤玲不算虎狼!她大概是情不得已!”
“何必欺侮小辈?说得过去吗?”汤明轩略感奇怪地望住丁逊君:“你竟不怪她?”
“一时气盛,无心之失,弄到最后,自己摔了一交,也是够惨的!”
汤明轩没有移开望住丁逊君的眼神,肆意地把对方望得有点不好意思。逊君微垂眼,轻轻呷口茶,遮掩着一份有畅快感的难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