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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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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好气地碎碎念。“你还是不是个女孩子……”

两人同时怔忡,于纯然的手有一秒钟停顿在半空,因为一幕画面在眼前一闪而过,似曾相识的感觉涌上心头。

他好像,曾经说过类似的话,而对象是一名小女孩。

小时候他最喜欢这样骂她,熟悉又怀念的抱怨令花小蜜百感交集,她一瞬也不瞬凝视着他,犹如看见一个六岁的小男孩,信誓旦旦地向她作出承诺,她的眼眶迅速红了一圈。

她怅然欲哭的模样十分惹人怜爱,眼眶中打转的泪水更轻易揪紧他的心,害他不舍又心疼。“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只是一时感触。”她吸吸鼻子,揉揉眼睛,腼腆地朝他笑笑,纯真如孝子。

虽然他不会说甜言蜜语,却是个温柔体贴的男人,她感到说不出的窝心,甜蜜满满地溢出胸口,喜欢他的情愫越加难以自制。

他心底又是一阵悸动,把整包面纸递给她,眼看她抽出面纸,大而化之地用力擤鼻涕,真是半点少女矜持也没有,他虽看不下去,却又矛盾的认为不足为奇,因为他深谙,她就是个毫不扭捏作态、矫揉造作的女人。

“不好意思,请问你的于纯然先生吗?”

“你是不是钢琴演奏家于纯然?”

于纯然不慌不忙抬头,随即迎上两双闪闪发光的眼睛,两名少女正目不转睛看着他,表情紧张又兴奋。

他还以为不会被人认出,想不到会在这里遇上乐迷,毕竟古典音乐并不如流行音乐受欢迎,演奏家远远不及偶像歌手醒目亮眼。

在瞥见她们各自拿着一个小提琴盒,手里还拿着他的专辑CD后,他漫不经心点头回应。“是。”

“真的是他!”少女雀跃地互相击掌。

“我们才刚买了你的CD,就碰见本人,真是幸运。”

两人一起递上CD,异口同声要求。“可以请你帮我们签个名吗?”

“没问题。”他淡淡一笑,大大方方应允。

“我们最喜欢听你弹奏李斯特的乐曲,那些超高难度技巧简直出神入化,不愧有‘李斯特王子’的外号。”

“你一定要继续加油,我们会永远支持你。”

“谢谢。”他客套地虚应,并交还CD。

花小蜜眼看两名少女如获至宝地捧着CD,陶醉地飘走,她们的芳心铁定被于大帅哥掳获了,不过她不但没有吃醋,反而替他高兴自豪。

“你满受欢迎的嘛。”

这种程度还差太远,他在欧洲的古典音乐界也算活跃,知名度和见报率颇高,每每外出都有乐迷找他签名拍照呢。

“我也很喜欢听你弹奏李斯特,不过最喜欢的还是贝多芬的《给爱丽丝》。”

她笑眯眯地闭上眼,脑子响起他儿时所弹奏的《给爱丽丝》,还不自觉轻哼出来。

于纯然错愕又疑惑地瞪着她,他并不常弹这首乐曲,而且好像没公开演奏过,不过却是他情有独钟的一首小品。

每当他心情低落或烦躁不安时,他很自然地会弹奏《给爱丽丝》,在多次反复弹奏后,他的心情便会平静下来,阴霾一扫而空。

这个小小的秘密从没人知道,即使是美纱也没察觉到。其实就连他自己也不能解释,为何这首乐曲会有这种神奇效用。

《给爱丽丝》对他来说,好像存有某种特别意义,他一直都非常不解,现在听到她说出这句话后,他更感困惑。

她的情有独钟是纯粹巧合,还是别有内情?唯一肯定的是,她听过他弹过《给爱丽丝》!

于纯然隐约感到他们之间的牵绊,可能比想象中来得深厚,但他却毫无记忆,脑里一片空白。

为何他会把她的事情忘光光?他是不是遗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或是失去了什么宝贵的记忆?

***

采购完毕,疲累的两人一致决定取消逢甲夜市之行,早早打道回府休息。

在经过路边贩卖报章杂志的摊贩时,花小蜜不期然停下来。

“新一期的古典音乐杂志出版了。”她眼前一亮,飞快放下手上的东西,拿起杂志翻阅。“哇!这期有你的报导哦,一定要买来看。”

于纯然瞄了一眼杂志,脸色一凉,一手抢下杂志丢下。“别看。”

“为什么?这期有你德国公演的专题报导哦。”这是她匆匆一瞥下看到的。

“你想知道什么大可直接问我,何必看这些夸大不实的杂志报导。”他眉头攒在一起,显得很不耐烦。

“可是……”她恋恋不舍的目光飘向杂志。

“别再磨蹭了,赶快走。”他的所有耐性已经磨光,不待她反应,转身就走。

“等等我嘛。”她急忙拿起袋子赶上去,紧跟着昂首阔步的直挺背影,就算没有看到他的脸,也知道他不高兴了。

他在生什么气嘛?

于纯然霍地停下来,头也不回地指一指马路旁的候车处。“你在那里等我,我把车子开过来。”

“是。”花小蜜乖乖听话,将大包小包的袋子放在脚边,站在路旁等他回来。

她啃着指甲苦思起来,刚才明明还好好的,怎会无缘无故发脾气,他到底在不满什么?她也只不过想买本杂志,看看他的报导嘛,他何必怏怏不悦?

唉!男人这种生物,真是难以理解又不可理喻,不过她才不甩他,她说什么都会把杂志弄到手,而且还要好好珍藏,细细回味。

一阵动力十足的引擎咆哮声传来,打断花小蜜的思绪,一辆拉风的宾士敞篷跑车停在路旁,一个养眼的俊男翩然下车,构成一幅镁光灯不经常出现的画面。

这幅画面令行人驻足回头,羡煞不少人,有钱就就是不同凡响,开得起名车招摇过市,俊朗不凡的外貌更胜明星,真是——

有够没天理!

哼!娇生惯养的富家子弟(小蜜在心里闷哼,她的小喵号也很拉风呀,他却不肯坐,宁愿花钱去租车来开。

出门时,她替他叫了计程车,原以为会直接前往市区购物,没想到他却要求先到租车行租车。

而且他花钱不手软,各种性能良好的车种任他挑,他却偏要选这种租金昂贵得吓死人、又超级招摇的名厂跑车,说穿了他就是爱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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