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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会写歌词吗?」
他大笑:「是写给莫札特唱的吗?那太容易了,只需要写「刮瓜」——」
「是写给我唱的。」葛米儿诚恳的说,「很想念你的歌词。」
林方文只是微笑,没有回答。
他们走了,我们也沉默了。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和林方文看到的月光也有一点不一样了。我不是大力水手的那罐神奇菠菜,我没有能力拯救他。那个魔法,在葛米儿手里。
17
当她的义大利粉头被歌迷接受了,葛米儿却狠心地把它剪掉,变成一条一条短而卷曲的头发,活像一盘通心粉。她是个偏偏喜欢对着干的人,她也比以前更有自信了。有时候,我很佩服她。我们每一个人,几乎每天也要为自己打气,才可以离开家门,面对外面那个充满挫败的世界;她却不需要这样,她好象天生下来已经满怀自信。
一天,她跟唱片监制叶和田说,除了林方文的词,她不唱别的。
「不是我们不用他,是他一个字也不肯改。他写的那么古怪,不会流行的。」叶和田说。
「他是最好的。」葛米儿说。
「说不定他已经江郎才尽了,最好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叶和田冷漠的说。
「不。」葛米儿说,「我能够把他唱得比以前更红。」
本来是:没有林方文,也就没有她。他把她从那个遥远的岛屿召唤回来。他是她的知音。
今天是:有她,也就有林方文。她把他从那个满心挫败的世界召唤回来。她是他的知音。既出于报答,也出于欣赏。有谁会怀疑林方文是最好的呢?他只是欠缺了新的刺激。
终于,林方文抛下了他的佛经、他的漫画,还有教堂的彩绘玻璃和那些卡通片,重返那个他最爱的、既令他快乐、也令他痛苦的世界。
看见他重新提起笔杆写歌词,看见他再一次拿着我很久以前送给他的那把乐风牌口琴,吹出每一个音符,我的心情竟然有点激动。有那么一刻,我巴不得把他藏在我的子宫里;那是一个最安全的怀抱,他不会再受到任何的伤害。可惜,我的子宫太小了,而他也已经长大了。
这一刻,他的头枕在我的大腿上。我问他:
「我把你放在我的子宫里好吗?」
他的脸贴住我的肚皮,问:「环境好吗?」
「不错的,到现在还没有人住过。」
「要付租金的吗?」
「算你便宜一点。」
「地方太小了吧?」
「那么,你变成袋鼠吧!」我说。
「袋鼠不是更大吗?」
「你可以把我放在你的怀中的袋子里,你去哪里,也得带着我。」
「这样太恐怖了。」他跳起来说。
「你不愿意吗?」
「夏天太热了。」
「但是,冬天保暖呀!」
「香港的夏天比较长。」
「你是怎样也不肯把我放在口袋里的吧?」
「我宁愿住在你的子宫里。」
「真的?」
「现在就住进去。」我跳到他身上。
「你会不会爱上葛米儿?」我问他。
「我为什么会爱上她?」他露出一副不可能的神情。
「她了解你的音乐。」我说。
「她不是有威威了吗?我才不要住进的子宫里。」他说。
林方文真的愿意长留在我身上吗?有时候,我会宁愿我们比现在年老一点。年纪大了,也没有那么多的诱惑,那就比较有可能共度一辈子了。这种想法,会不会很傻?竟然愿意用青春去换取长相厮守的可能。
18
一天大清早,我在西贡市集里碰到威威。他正在买水果。俊俏可爱的他,很受摊贩欢迎。看到我时,他热情地拉着我,问我为什么会在那里出现。我告诉他,我在附近采访。
「记者的工作好玩吗?」他问。
「可以认识很多不同的人。」我说。
「有工作真好。」他说。
我差点儿忘记了,他在这里是不能工作的。
「葛米儿呢?」
「她出去了,今天大清早要到电视台录影。」
「那莫札特呢?」
「它胖了,现在有四斤半啦!可能要减肥。」
我陪着他逛市集,他又买了牛奶和面包。大家都认得他是葛米儿的男朋友,对他很友善。
「怀念斐济吗?」我问。
他重重的点了一下头:「我怀念那里所有的东西。妈妈做的菜、爸爸的烟斗味,甚至是那个从前常常欺负我的同学。」
「欺负你的人,你也怀念?」
「他是我小学和中学的同学,他常常骗我的钱。」他幸福地回味着,「从前很讨厌他,现在却希望回去再被他骗钱。那里毕竟是我的故乡。」
「为什么不回去看看?」我说。
「米儿太忙了。」他的神情有点落寞。
「她在这里发展得很好呀!」
他笑得很灿烂:「是的,她现在很快乐,她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那一刻,我深深被威威感动了。为了自己所爱的人的快乐,他承受了寂寞,也怀抱着乡愁。望着他的背影没入挤拥的人群之中,我忽然明白,没有牺牲的爱情,算不上爱情。
后来有一天,威威在我的办公室出现,他变憔悴了。
「我是来跟你道别的。」他说。
「你要去哪里?」我问。
「回去斐济。」
「那葛米儿呢?」
「我一个人回去。」他的眼睛也红了。
「威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没什么的,只是我不适应这里的生活。」
「是真的吗?」
他低下了头,良久说不出话来。
「我们去喝杯咖啡吧!」
我把他拉到报馆附近的一家咖啡店。那里可以看到海。我想,在大海的旁边,他的心情会好一点。
「是不是太思念故乡了?」我问。
他摇了摇头:「我是不舍得她的。可是,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