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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人是住进来了,那接下来呢?
什么近水楼台先得月?搬进来有一般时间了,我跟她还是处在很陌生的状态,一点都熟不起来。
不是不想熟,每次遇到她想说点什么,又怕突然打招呼会不会吓到她?讲这一句会不会突兀?服虑得太多,反而脑袋一片空白,表情僵得不知该怎么摆。
她一定觉得我很不近人情,连我都想象得到她面对的是一张多无趣的死人脸,难怪她一点都不想跟我说话。
就像搬来那一天,我知道她在看,还大大方方把上衣脱掉给她看。她不是说喜欢稳重可靠的男人吗?我这么强壮健康,可以保护她、提供女人最想要的安全感,这样有没有加分作用?有没有?有没有?!
唉,看来是没有。
因为她用力关上窗户了。
好沮丧。
我现在只能三不五时到她工作的地方晃一下——而且不能太频繁,动作过大她会有防备,像之前那个常客,她吃过一次饭之后,就没有下文了,从此客客气气保持距离。我可不想吓跑她。
还有每天在她下班前,到大卖场买一包烟——明明就不想抽,只是想等她下班,暗中护送她回家。一个女孩子走夜路太危险,但是又怕惹她反感,搞得家里香烟愈堆愈多,感觉好蠢。
没办法,只好耍贱招。
这实在有违我个人的磊落原则,可是又想不到其他可以巧妙跟她拉近距离的方式了——从她的爱猫下手。
民以食为天,用美味的猫食,一天天诱拐她的猫,忠诚度再高,总有一天也会为五斗米折腰吧?
她很重视她的猫,最近这几年,都是它在陪伴她,那种感情,不是一般的宠物能比拟的。我花了很多时间陪它玩耍、笼络它,一半是真的很感谢它让董允乐不那么寂寞,另外一半就是我个人的私心了。
现在猫三不五时会往我这里跑,我就可以借着送猫回去,跟她聊上几句。
前几天去大卖场买猫食,不小心听到她和同事的对话,才发现她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
努力回想、再回想……对了,我好像真的忘记跟她自我介绍了。
猪头啊!自己在那里一头热地忙半天,结果人家女孩子连我姓啥名谁都不知道,啧,失败中的失败!
但是现在要再跑到她面前去告诉她,我叫某某某,那也很奇怪吧?
阿魏说我很龟毛,追女孩子不就是要胆大心细,像我这样顾虑东顾虑西的,追八百年都追不到。
虽然很不想认同他的话,不过事实胜于雄辩,我跟她到现在的确是一点进展都没有。
万般悲情的,我只好继续耍阴招。每隔个几天,自己卖力把信投投投,投到她的信箱里,一次、两次、三次,久了总能让她记住我的名字吧?
虽然这种行为超蠢的,反正我已经干那么多蠢事了,也不差这一桩。
而且,她确实是记住我的名字了,虽然是停在“杨先生”的阶段,可好歹有一点点进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