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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是被一脚踢开,除之后快。
他们有些曾与他处于相同阵线,联手抗衡主要敌人,待共同敌人消失,双方为各自利益反目成仇,原先的友好,虚伪得不堪一击,狡兔死,走狗烹,人的自私自利,在此表露无遗。
他们不见得与赫连瑶华有深仇大恨,不见得惹他不悦,就只是他们碍着了他要通行的道路……
白书亭便是其中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绿豆芝麻官,专管谁家狗儿偷咬了谁家的鸡,树上果子落地该归东家大婶还是西家大叔等等这种闲杂小事的小官吏。
赫连瑶华记起了白书亭敦厚老实的模样,老好人一只,寒窗苦读三十载,千辛万苦才考取功名,为官时年纪已届花甲,足足大上赫连瑶华两轮有余,却得鞠躬哈腰恭称赫连瑶华一声大人。
白书亭在乡里间颇受爱戴,为人公正廉明,只可惜用武之地寥寥可数,没办过哪些大案子,与百姓倒是亲若家人兄弟,时常府衙无事还会卷起裤管,帮老人家下田秧苗或收割,好几回要找他办案,得往农田里去寻。
白书亭对赫连瑶华是全然无害的存在,他太老实、太忠厚,不懂贪、不懂利,甘心窝在破旧官衙里当个地方小官,这样的男人,赫连瑶华连出手对付他都嫌费事。怪只怪白书亭不懂变通,善与恶在他单纯的眼中没有模糊地带,他坚信书册上那句“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虚伪谎言,天真得近乎愚蠢。
天子犯法,永远不可能与庶民同罪,这是阶级身分上的差异,是人一出世时便先划分下的鸿沟。别说是“天子”,即使仅是个“官吏之子”犯下了罪,也有数百种方法掩盖其恶,只有无权无势的老百姓才会成为严法之下的伏罪者。
白书亭没弄懂官场文化,死守书上教条,以为先人流传下来的道理坚不可破,他相信有理走遍天下,就算面对着犯下杀人案的某高官宝贝爱子,他也绝不屈服——
他忘了另一句更重要的话。
官官相护。
既然是高官的宝贝爱子,高官岂可能眼睁睁看儿子被判刑处死?自然动用所有力量与关系,也要保儿子全身而退。高官找上赫连瑶华及其他官场友人,要众人帮忙想办法。就利益论,高官对赫连瑶华的用处大过于白书亭千倍不止,这是一个多庞大的利益勾结,单凭白书亭小小一只螳螂,又如何能抵抗载满达官富人的豪美华车?
想当然耳,众官连选都不用选,全数往高官那方站,即便心里清楚,高官爱儿恶名在外,此回正是觊觎别人家新娶的小媳妇儿,心生歹念,端出他爹的名号想欺负良家妇女,孰料恶霸行径耍过了头,弄出人命,将小媳妇儿的夫婿活活打死——如此劣等作为,有良心的官,都该要为受害的百姓出口气,好好教训这只仗势欺人的人面畜牲,可惜,好官何其少,世上当然有,只是三四只。
至少,赫连瑶华不在“好官”之列。
那时,他在众官之中,戏谑说了一句时常挂嘴边的冷漠话语:挡路的石,一脚踢开便是,何必浪费时间去搬动它。
他没兴致帮在场众人思索半条“处置”白书亭的计谋,毫无挑战性的敌人,他不屑出手,于是他口气慵懒,意兴阑珊,说完便随便找了理由先行离开,后头他们还商讨了什么,他并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