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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职场法则,反正她就是不会跟他坐在一起。
“你住哪里?”他发动车子,冷冷的声音问道。
“啊,前面有公车站牌,我去搭公车。”
“住哪里?”
她低下头。
“你不说,我也知道。”他往她住处方向驶去。
她这样算不算被挟持呢?一路上,她不是低头绞她的手指,就是无奈地张望车外马路,考虑着要拿出化妆包里的口红,在车窗上写下大大的SOS求救字母。
“需要去看医生吗?”男人的声音打断她卡通化的幻想。
“不需要,真的不需要。”她忙说:“我去买酸痛药布贴贴就好。”
“你脚不舒服,为什么不早说?”他的声音更冷了。“我不想将我的部下操刀受伤生病。”
“可是……是副总叫我跟在后面……”
“我是想让你更熟悉其他主管,但你不舒服就要讲,不要逞强。”
她被念得七荤八素,明明是他命令她,她也乖乖听话,他倒是回头责骂她?
“我没有逞强,我、我……”
她已不知该如何为自己挣个道理。打从重逢后,她就处于劣势地位,任他召唤、调动,再被迫当他的秘书,她从来就是不乐意也不情愿。
她是表达过没有意愿,但立刻被他强势否决。现在回想,若是她坚持留在会计处,或是去人事处据理力争,强烈表达她不愿意调动的心志,那么,是否这一个月来,她仍是在会计处过她太平清静的好日子?
甚至,她可以故意出错或不听话,让他不得不撤换她;可是她又不愿意这么做,一来是为了公司,避免造成笔电事业处的忙乱,二来是——她的确具备他所要求的能力。
他们从来没有一起工作过,他对她的了解全部来自过去,有的是他本来就知道的,有的可能是他从报纸或产业新闻报导侧面了解的。
那些全是过去式了,他却不断地拿他所认知的她来要求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