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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若敢背着她去和别的女人见面、约会、交往的诂,她是绝对、肯定不会放过他的。
噢,可恶!真是快要气死她了啦,从她开口要他做她的男朋友都已经过了三个月,结果他竟然还没有跟小区那些人说他们在交往,他到底是什么笨蛋呀?有她这么漂亮的女朋友还不会炫耀吗?真是气死她了!
可是最让她生气的,却是那些平常只会占他便宜、利用他的女人,竟然在看到他变瘦变帅后,把主意打到他身上,也不想想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改变,还不是她牺牲睡眠与休息的时间陪他运动的结果。
她的确有晨跑的习惯,但懒病发作的时候,也常连着三五天没跑,见鬼的哪有像现在这么勤劳,每天风雨无阻?她会这么勤劳,完全是为了他。
她也曾经胖到不行过,知道要瘦就必须持之以恒,所以即使她再累,为了他,她还是逼自己一定要爬起来陪他一起去跑步,免得他一休息就会懒下去。他一直以为他是陪她去运动的,殊不知事实正好相反,是她在陪他。她为他付出了这么多,如果他敢在稍微变瘦变帅后就花心乱搞的话,他就死定了!
可恶的欧令沂,那个笨蛋、呆子、傻瓜,到底有没有把她当成他的女朋友呀?
明知道她在生气,明知道她就在隔壁,明明手上就有她家钥匙,结果连过来安慰她一下都不会,只会打电话,而且还持续不到半个小时就停下来没再打了。
好,很好,太好了。
这次他若没有亲自登门安抚她的话,她是绝对不会消气的,等着瞧!
清晨五点零七分,隔壁大门一传来喀的一声,欧令沂立刻跟着开门,走了出去。
“早安。”
他以一脸讨好的表情开口向她道早,怎知她却连看也没看他一眼,径自锁上门后,转身往楼下走去。他无声的轻叹一口气,赶紧将门锁上,随后追了上去。
“对不起,昨天是我做错了,请你不要生气,不要不理我好吗?”他追上她,小心翼翼的开口道歉。
结果她完全置若未闻,不发一语的在走出公寓大门之后,随即像要摆脱他般的开始慢跑,朝他们平常运动的公园跑去。
之前这段路他们都是用走的,边走边聊天,到了公园之后才会开始跑。
看样子她真的很生气……
欧令沂无奈的再度轻叹了一口气,只能调整呼吸跟着跑,因为一边跑步一边说话并不容易,而他一点也不想后继无力让她将他抛得远远的。
连续三个月风雨无阻的晨跑,他已追得上她的速度,而且游刃有余的可以边跑边观察她。
白小姐始终面无表情,目不斜视,就当他不存在似的。
怎么办?他真的宁愿她开口骂他,也不要不理他,她这样真的让他很不知所措呀。从一开始,他们的交集与相处就全都是由她主动。要他陪她晨跑,要他陪她外出,动不动就跑到他家临检,指使他做这做那的,还有聊天。她的个性和外表,老实说,差很大!
她的外表柔弱而优雅,性格却坚忍、强韧、勇敢、机智,而且心肠极好,因为她总是习惯性的捐发票、捐零钱、扶老携幼,连路边拾荒的老人家都与她熟识,因多次得到她的帮忙而对她感激再感激。
她是一个不仅长得美、连心都很美的女人,也因此,就算明知高攀不上她,他依然希望能与她做每天一起晨跑运动的好朋友。
绕着公园外围足足跑了十五圈后,她终于放慢脚步改跑为走。他立即把握机会向她忏悔,祈求她能消气。
“昨天的事是我做错了,我以后绝对不会再帮任何人跑腿了,我发誓。所以,你不要再生我的气好吗?”他乞求道。
白捷玉沉默不语。
“拜托你不要不说话好吗?白小姐!”
“我要怎么做,你才肯原谅我,跟我说话,白小姐?”
“拜托你,白小姐——”
“你给我闭嘴!”再也受不了他东一句西一句的白小姐叫她,倏然停下脚步,她怒不可抑的转身朝他怒吼。
下一秒,悲剧却蓦然发生在她身上。
“啊!”她惊痛一声,感觉脚踝传来一阵剧痛,她扭到脚了。
“怎么了?”欧令沂急忙扶住她往下跌落的身子,着急的问。
“都是你害的!”白捷玉又痛又气的伸手槌打他一拳。“我的脚好痛。”
他小心的将她扶坐到一旁花圃的围墙边坐下,然后蹲下身来查看她的痛脚。她的脚踝已经肿起来了,又红又肿。
“你必须去看医生才行。”他眉头紧蹙,当机立断的说。
“用不着你管。”白捷玉将痛腿收了回去,赌气的对他说,然后站了起来。
“你要做什么?”欧令沂急忙起身问她。
“回家,准备上班。”
“上班?你的脚踝都肿成这样了,你还要去上班?”他难以置信的瞠眼叫道。
她没理他,径自跛着脚往回家的路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