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御的原因,域名改为dsyq.org/感谢收藏^_^
不管在哪里,蓝天都听得到她发出的声音。
他对声音有敏锐的接受度,所以,她的自言自语、她做错事的糗状,他一清二楚。
他喜欢她在家里制造出来的声音,不管是啪答啪答的拖鞋声、水龙头的流水声、抽水马桶或她洗衣服的声音,通通喜欢。
她的声音让这幢房子变成家庭,而不只是装潢昂贵的原木房子。
三个月可以让许多人从陌生到熟稔,而三个月让他熟悉她的声音、气味、动作和多话,也让她摸透他的每一分喜好。
向晴知道,他很喜欢运动,每天晨晚都要出门跑足一个钟头,他做仰卧起坐和伏地挺身,一次可以做五百下。
他吃东西不挑,但如果对味,食量大到惊人,他老是喝瓶装矿泉水,而且只喝某种昂贵的品牌,听说是来自瑞士的冰川,她觉得太浪费,于是偷偷在他的瓶子里加了煮沸过的开水,可是他一喝就喝得出来。
他没骂她,只是皱皱眉头,就把开水拿去浇花。
真可惜,她打算让他骂的说,她很想看看情绪失控的木头长得什么模样。
向晴知道他的嘴巴像木头,不说好听话;他的肌肉像木头,用力戳几下会害自己的手指头受伤;他整个人全身上下都像木头,看起来没什么大路用,却会安安静静地释放芬多精,造福你的身体健康。
这是她的老公——木头先生。
截至目前为止,她非常非常满意这个男人,尤其在生孩子这件事情上面……尽管无从比较,但她有自信,再不会有人比他做得更好了。
蓝天停下在键盘上飞跃的手指头,侧耳倾听客厅里缝纫机针上针下的答答声,不笑的嘴角微微上扬。
向晴对于窗帘家饰有特殊癖好,她给家里的每一扇窗户穿上新衣服,唯一的一张大床,至少添了六套新装,卫生纸盒、酒瓶、花瓶、桌脚椅脚……就连衣架,所有能穿衣服的家具全都穿上衣服。
她笑着解释自己的狂热,“我要是没去当空姐,说不定就开了手工艺品行。”
他笑笑,把她新做好的抱枕放在大腿上,没阻止她的缝纫狂热,就算卧房里的那片落地窗,被她加了恶心的蕾丝边,看起来很碍眼,但她的笑脸,让他看不见蕾丝边。
上星期,她抱一堆书回来,走到他身边问:“我没有做过衣服,如果我做衣服的话,你会不会穿?”
“好。”
那是小事,而且他从来就不在意别人的眼光。
然后她真的给他车了一件衣服,初试啼声,成品还真的不错,那是睡衣,他和她都有一件,同样的款式、同样的布料,向晴说她喜欢和他穿着一样的睡衣,坐在院子里看星星。
于是,他把二楼阳台的躺椅搬到一楼去。
缝纫机的答答声不见了,他离开椅子走到门边,斜靠着木墙,双手横胸,看着他的女人原地拚命往上跳,想伸手去勾摘还没成熟的青木瓜。
她很懒,直接从屋里搬椅子、踮脚就可以拔下来了,干么在那边跳来跳去,也许从她的角度看来只差一点点,但从蓝天的角度望去,还差了很大一点。
她失败一次,叫一声;失败第二次,对着木瓜大骂;失败第三次,那棵木瓜树就变成忘恩负义、没心没肝,也不想想她每天给它浇水施肥,是教它用来长脑袋、不是光长个儿的坏东西了。
他忍不住大笑,笑她的傻气,在没人看见的地方。
须臾,敛起笑脸,他轻摇头,缓缓走过客厅、前院,走过他做好还没油漆上色的木马,直到向晴的背后,大手往她腰间轻轻一托、一带,突然多出来的三十公分,让她顺利拔下树上的青木瓜。
“真好用的人体升降机,有你在,我这辈子都不要买铝梯。”
他放下她后,她顺势往后靠,靠在他厚厚实实的胸膛上。
真好,有人肯给她靠着、赖着,天塌下来都不必担心,他前辈子肯定坏事做尽,欠天欠地欠下她一大堆人情。
蓝天把她的身子扳过来,大手左一横、右一撇,擦掉她的额间汗水。
她很容易感冒,虽然喝喝伏冒热饮就会好,但感冒总不是好事,能避就避掉吧。
“天气好热,我想给你做一道凉拌木瓜丝,我等它长大等很多天了,刚刚我看到一只小鸟停在上面,动作不快点的话,木瓜会被它们抢先吃掉。”
“嗯。”
只有嗯?她在邀功ㄟ,他至少要说“谢谢你”,或用摸小狗那种手法摸摸她的头,用赞赏眼神盯她两眼。
结果咧,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嗯”。
没意思……不过,想从他嘴巴里面挤出几句恋人絮语,这辈子恐怕不可能了,大概只能把他重新塞回妈妈肚子、重新生一遍,看看有没有基因突变的可能性。
“你工作做完了?”她问。
还没有,不过现在不想做,只想待在她身边;阿丰错了,乡下生活不会无聊,只要她在,日子自是多姿多彩。
蓝天拉过她的手,走到龙眼树下,他挑了两竿肥硕龙眼,坐到她身边的躺椅,手剥,剥出一颗晶莹透明的果实,她打开嘴巴含进去,然后,他也替自己剥一颗。
“壳和种秄不要丢哦。”
“好。”
他应着,进屋,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两个向晴用广告纸折的盒子,一个装壳、一个装种籽。
“上次我送给里长伯的那个盆栽,里长伯很喜欢,邮差伯伯知道了,也想跟我要一盆。”
蓝天看她,点头。
向晴很厉害,她把龙眼壳捶得粉碎,和上泥土,放进楔盆里,再把筛洗过、泡出芽眼的龙眼秄一颗颗摆上去,摆出两个同心圆,最后在空隙处铺上五彩缤纷的小碎石,她每天喷水,不到十天,一盆抽芽、长叶、绿油油的盆栽就送进里长伯家里。
她和他不一样,是个广结善缘的女生,他在这里住三个月,除了几个好奇的欧巴桑会对他打招呼以外,多数的男人、年轻人习惯在看见他时,绕路远走。
向晴说,那是他的脸孔太严肃、身高太压迫人,还说他不讲话的时候,习惯性把手插在口袋,很像随时准备掏枪的黑社会。
在人际关系这方面,她比他厉害得多,同样是三个月,附近邻居都知道这个奇怪的外地大个头娶
本章 共4页 / 第1页 ,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