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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条拿命跑出来的新闻写出来吧!
“姓褚的。”
“是褚未央。”她实在是受不了了,怎么可以有人对别人的名字这么马虎,甚至于多两个字都不愿意记?
他现在全副武装,哪还记得乱七八糟的名字,他没有喊她“1号”就不错了,“我待会儿要冲到那边的墙后面拍几张照片,你在这边躲好了,看到我向后撤,你就开始跑。”
“不是吧!那个地方警察明令我们不可以擅自闯入。”她不希望任何人拿命去冒险跑新闻,不值得。
邵彻心意已决,“我尽量拍近景,即便他们逃跑了,说不定这几张照片还能作为网上通缉的证据呢!”
他还真是乐观,拿命当赌注的乐观。他说做就做,抓起相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向街尾,冲进武装警察的行列中。
一片枪林弹雨,未央看不清楚前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她只知道武警的野战服中间夹杂着一道暗灰色的身影。她第一次发现那么暗的色调竟然可以让她目不转睛地盯了那么久,久到不想松开眼睛。
“有炸弹——”
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声,所有人开始向后撤,连邵彻也握着相机向后跑。他不停地向未央挥手,要她赶紧跑。她却被那一片炮火连天的场景吓住了,腿一软直接倒在地上。
“现在不是害怕的时候,快点跑。”没有人知道劫匪身上还绑着几颗炸弹,也没有人知道威力最大的那颗会什么时候爆炸,所有人都只是尽可能地向后跑,跑得越远越好,除了未央。
“你怎么跑得这么慢?”邵彻明显感觉到她的速度太慢,以她现在的速度跑下,劫匪可以追上她,将一颗手雷塞进她的脖子里,“现在是生死存亡的重要时刻,你倒是快点呀!”
“不是我不想跑快啊!我穿着高跟鞋,你叫我怎么跑快?”未央委屈地嘟着嘴,仍不忘加快脚下逃命的步伐。
邵彻果真不能理解女人的举动,“你没事干穿什么高跟鞋?这是穿高跟鞋的时候吗?”
“今天是我上班第一天,妈妈说,工作第一天就是要穿高跟鞋,才能显示出知识女子的典雅与高贵。我怎么知道,第一天上班就会和一群变态劫匪比赛逃跑?”说来说去,还不都是面前的这个男人害她的。
算了,就当自己是做好人吧!邵彻半蹲下身子,拦腰将她抱起直扛上肩头,他想也没想,箭步如飞地跑起来。
“你……你……快放我下来!”天啊n了二十二年,她生平头一次如此丢脸,竟然被一个认识还不到一个小时的男人像沙袋一样扛在肩头,“你快点放我下来!”
“别动!”邵彻大吼一声继续奔驰,“你究竟是想被炸弹追上,还是想安稳地待在我肩膀上,你自己考虑清楚吧!”
那……还是待在你肩膀上吧!非常时刻,非常丢脸。
终于跑到了他那辆号称防弹性能特别好的车前,他直接拉开车门将她丢进去,然后才绕到驾驶座前坐好,开动车子驾驶到危险区域之外。
车中安静至极,只有两个人粗如牛的喘息声,一声重过一声。该说什么?未央望着反射镜中那张被炮灰洗劫的脸暗暗想着。不管怎么说,在最危急的关头他没有丢下她不管,他甚至抱起她逃难。
现在回想起靠在他背上那温热的感觉,真的让人好安心,好舒服。也许,老大是个不错的老大,只是她从这一刻才发现。
“谢谢你,老大。”
听到她软软的声音,邵彻猛地停下车看着反射镜里那张被汗水染得有些脏的小脸,“不用谢,褚未央。”
他记得她的名字,就像她记得他今天所有的好一样。
美好的一切从相互认识的这一刻展开,这其中有你、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