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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礼拜剩余的几天中,莉丝埋首于工作。但是除非她确定尼可不在,否则不冒险加班。不是她不信任自己已做好铜墙铁壁的防御工事:而是尽量避免战争免得平白生气伤身,岂不更好。到礼拜五晚上都无战事,她大大松口气。他走他的阳关道,她过她的独木桥,或许他们能相安无事下去。
他常在事务所里进进出出,进来就关在他的私人办公室里,如果他在大办公室里与职员交谈,她就低头假装忙得投注意到他的存在。就像学生在上课时把脸躲在书本后面,祈祷老师不会叫到她。
礼拜六早上她下楼吃早餐,觉得有点愧疚。这个礼拜忙着工作、忙着武装自己、忙着逃避尼可,结果连瑞迪和约翰爵士也很少见到。
他们已在饭厅等地,她用特别甜蜜的笑容和他们打招呼,以弥补她的愧疚。
瑞迪说他等不及技术学院开学,已经先找到一份工作。莉丝好高兴,她第二次恭喜他的时候,他叫道:「别乐过头,老姊,我只不过是找到一份工作而已,尼可给你工作的时候你也没这么兴奋。」
「是吗?」尼可的声音冒出来。
莉丝抬头看尼可,他一向走路都不发出脚步声的吗?大家的眼睛都看向她,她甜笑道:「我当然兴奋,有多少女孩能幸运地一到大都会不必苦找就有工作。」
尼可坐下来,自己倒一杯咖啡。
约翰爵士的眼睛轮流看看莉丝和尼可。「我跟瑞迪已经庆祝过他找到工作。我想今天晚上我们三个成年人可以到剧院庆祝一下。」
莉丝诧异地看他。「你要出去?我以为……」
「你以为我有生之年都得关在家裹了?」他望向尼可,似乎在等尼可反对,可是尼可迳自吃早餐,默然不语。他再接着说:「我把自己关在家裹太久了。你们两个来陪我,为我注入生机,其实医生从来没说过我不能出去活动。」
「爷爷,如果你自信健康情况良好的话,我不反对你出去。不过你和莉丝得自已去剧院,我另有约会不能……」
约翰爵士不悦地打断孙子的话:「又是和那个可怕的女人?」
「爷爷,她不可怕。」
「我老了,剩下的日子不多了。」
「你已经提醒过我很多次……」
「我想趁还活着的时候出去玩……」
「你还能活很久……」
看他们租孙俩斗嘴挺有趣的,莉丝慢慢吃吐可做壁上观。
「没想到我孙子一点都不关心我……」
「爷爷,我当然关心你……」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谁都没耐心听对方把话讲完。
「我以为你会高兴听到我想出去,没想到你宁可把我关在家里老死,不让我去接触外面的世界,不让我呼吸新鲜空气……」
「伦敦的空气没有一分钟是新鲜的……」
「莉丝,」约翰爵士转向她说:「你来评评理,他为了和那个可怕的女人约会,不肯带我去剧院,这样对吗?几年来我第一次想出门,他一点都不替我高兴,说不定他早就在埋怨我这个老不死……」
「爷爷!你怎么这样说?我怎么会埋怨你或诅咒你?你今天是怎么了?你以前从来不曾这样。」
莉丝清清喉咙。他们再吵下去就要真的生气伤感情了。约翰爵士在用眼光催促她帮他讲话,她不好再默默坐视不语,「爵士,你也年轻过、恋爱过,应该能体谅尼可想和汤西卡独处的心理。」
「我的心理不必劳烦你分析。」尼可冷冷地说。
她瞪着他看,心里忿忿不平。不是她爱管他的闲事,是他爷爷要她评理的,她帮他劝他爷爷,他不领情还责怪她。那她的事小自穿什么衣服大至用不用信用卡,他为什么都要管?
凭什么?
「她说得对,尼可,如果你实在很想和那个可怕的女人约会,就随你吧!我不再勉强你了,免得人家暗地骂我是个不近人情的死老头……」
「好吧C吧!」尼可举双手做投降状,「我们要去哪个剧院?」
约翰爵士显然早已计画好了,他选择了一出爱情歌舞剧。「我已经打过电话订票。
七点开演,我们看完再去大吃一顿,我也好久没上餐厅了。」
尼可不作声,几分钟后吃完早餐喝完咖啡,先行告退出门去,他们在饭厅还听得到他摔上大门的声音。
约翰爵士用餐巾擦擦嘴巴。「我也要告退了。莉丝,去买一件今天晚上穿的漂亮衣服。
我太太留下一条很可爱的项链。我要你戴上。她死后那条项链一直收藏在珠宝盒裹。
我想把它送给你。」
莉丝摇头,开口想拒绝,可是他阻止她,抢先道:「请你收下。你肯收的话我会很高兴。这几年来我很少高兴,你忍心拒绝我吗?」
一个七十九岁的老人这样请求她,她实在不忍心拒绝。等尼可知通这件事,一定以为是她贪婪。她发现约翰爵士常说他老了,活不久了;但是一旦他想做什么,总能够做到。当初他希望接他们姊弟来祝尼可一定反对过。最后还是拗不过他爷爷的要求到约克郡跑一趟。
现在爵士希望尼可和他们一起去剧院,尼可抗拒过,不过终究还是顺从爷爷。爵士也不容许她拒绝收受信用卡和项链,他真是有一套「逼人」的本事。他唯一还没有达成的心愿,就是逼尼可远离可怕的女人汤西卡吧!可见尼可对她用情之深,明知爷爷很讨厌,也不肯和她分手。
想到汤西卡在尼可办公室里讲的话她就有气,还是想些快乐的事情吧!今晚要去剧院看表演,真今人兴奋,即使尼可将同行。反正到时候必须安静地观赏演出,不必找话和他谈。
今晚应该不会太难过,万一他和她一言不合,大概也不至于在他爷爷面前吵起来。
她听从约翰爵士的话,上街选购漂亮衣服,终于在一间大百货公司找到一件黑色的小礼服。这种衣服她在约克郡绝对不会买,因为派不上用常在伦敦,她刚必须至少准备一件礼服,以便在某些正式的杜交诚穿。
那天晚上她打扮妥当。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满意地微笑。这件长袖的礼服几乎贴着她的身体,把她的曲线都显现出来,但又不至于紧得惹火,使她看起优雅、高贵又可爱。
她戴上约翰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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