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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关于怀旧的意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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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烧,把老鼠放在水里淹,老鼠会装死,第二次不动弹了才是真死。最惬意的事则莫过于到一个老头那儿去理发,那老头使用剪子的手法十分奇特,每剪一刀,便将刀柄往我脑壳上重重一弹,“啪”地一响,那感觉真实有趣极了!要说儿时的梦想,大概是歌手了。过去那种在缝纫机上使用的线通常都会绕在一种蓝色的塑料圆锥体上面,有时候用完了我就拿过来当成麦克风来使用。我常常光着脚站在饭桌上唱,穿着开裆裤在阳台上面唱,戴着墨镜在澡盆里面唱,现在,我想我这辈子都不大可能当上歌星了,还是老老实实地做我的书虫吧。

“人既不是天使也不是禽兽。但不幸就在于想表现为天使的人却表现为禽兽”。

我上的小学过去是海军学校办的,所以便将水手服作为学生的校服,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是一定要穿的。学校经常选拔一些学生练习军体拳,还让我们穿着校服到处去表演,我也是其中之一。那时候我是个很要强的孩子,受到一点批评便会受不了,当然,也很得老师,特别是语文老师的器重,如果哪一次作文课少了我的作文,肯定会被视为一件咄咄怪事,我写作的自信就是那时培养起来的。我们班换过三任班主任,都是语文老师。对第一任语文老师印象最深的是一年级的时候她就让我们抄生字,一个字抄一百遍,我那个时候写字很慢,所以经常抄到凌晨一两点钟才能睡觉,这种折磨的后遗症是很严重的,至今我还是不能熬夜。第三任班主任是个老太婆,胃只剩下三分之一,由于第二任班主任生孝去了,自高奋勇接替的,她上课提的每个问题我都把手举得高高的,由于很少有其他人举手,她也总是会点到我,这种偏袒的后遗症也是很严重的,直到上了初中我还听到原来小学的同学在私下里议论这件事。最喜欢上的课是生物课,这个一直延续到初中。各种生物实验是很有趣的,比如解剖鱼什么的。还有自然课,教自然的老师是个外八字,常常摆弄一些小发明,比如热气球什么的,当然是不载人的,不过那东西飞不高,一上去就给烧掉了,没有现在市面上卖的孔明灯好。还有历史,我觉得从小学到高中的历史老师都长得差不多,简直是同一个人。最不喜欢的当然是数学了。因为我们都害怕数学老师。有一次,一个胖乎乎的同学(我和他一起在那所海军学校里学会了游泳)在练习本上划了个大叉,又在旁边写上“不要”二字,于是,数学老师便在全班同学面前,在他的脸上打了个大叉,他那惨烈的哭声至今仍回荡在我的耳畔。我也被数学老师罚过站,不过有一次我跟一个同学打架,手被那个同学咬了一口,数学老师引着我找遍了学校的教师宿舍,说是人奶可以消毒,虽然最后还是没有找到人奶,但我还是很感谢她。由于我的数学是在这样一种严酷的环境里得到启蒙的,所以,自打上了初中我的数学成绩便直线下降,后来发展成为数学恐惧症,看到抛物线、正弦反切什么的就头痛。体育课老师也是魔鬼。也不知怎么就得罪了他,想起来了,大概是我们将他的儿子戏称为“投篮”(他姓涂,涂在武汉话里念投),他便将包括我在内的四名同学称作“四大害虫”,上课时别的同学在那儿玩,我们只能在太阳底下罚站。初中正值减负喊得最响的时候,作业没那么多了,我便是从这个时候看起外国小说来的。当然,每到周末,踢球是少不了的。我们有时在海军学校的操场上踢,有时在宿舍之间的树林子里面踢,就把树当作门柱,因为大家见我守门的技术还不错,所以我便常常摔得鼻青脸肿地回到家,有一次还被一个同学的门牙磕到了后脑勺,好像还流了血,吓得大家急忙把我往医院送。前不久,我又去那片多年不见的树林子看了看,那些树大多还在,只是旁边的宿舍已经破败不堪,没有人住了,当年踢球的那些少年们也都不知到哪里去了。

穆旦《诗八首》之七:“风暴,远路,寂寞的夜晚,丢失,记忆,永续的时间,所有科学不能祛除的恐惧,让我在你底怀里得到安憩——呵,在你底不能自主的心上,你底随有随无的美丽的形象,那里,我看见你孤独的爱情笔立着,和我底平行着生长!”

“科学的虚妄——有关外物的科学不会在我痛苦的时候安慰我在道德方面的愚昧无知的;然而有关德行的科学却永远可以安慰我对外界科学的愚昧无知。”

第一次看到“纸器社会”这个词,是在郑渊洁大叔的《大灰狼罗克》里,其中有一集,死了百年的罗克被科学家复活,罗克问现在是什么时代,科学家列举了一大堆与纸有关的东西:文凭出生证驾驶证死亡证,最后罗克自己总结出来,这是纸器社会,罗克不愿生活在纸器社会,于是他朝墙撞了过去,可墙是充了气的软墙,罗克想死也死不成,这么多年来,这一集故事一直过目不忘。如今的年轻人,喜欢体育和网游的比喜欢文学的要多得多。文学太老了,年轻人不爱看了,我年轻的时侯,还没有网游,只有红白机超级玛丽恒斗罗,只有郑渊洁,看郑渊洁的孩子,作文都能拿高分,所以每一次作文课我的作文都能被当作范文朗读,我对此感到非常的荣幸。小学做过的最勇敢的一件事是小学一年级还是二年级的时候,在众目睽睽之下,亲了女班长的脸一口,结果同学们吓坏了,都跑去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没批评我,倒是对同学们说,他不是有意这么做的。谁知道我是不是有意的呢?她有些胖。看来我与费里尼的性取向差不多。还有一次上劳动课,我带了衬衫,同桌的女同学带了盆,老师说你们俩只好搭伙洗了,我觉得这是天意。什么?我才不早熟呢!六年级的时候还有个同学为一个女生闹到要跳楼的地步呢。绝对不是我!听说他后来个子长得比我还要高,到一个很偏远的地方,好像是马房山中学上学去了。对了,他之所以跳楼没跳成,是因为有个人把他给拽了下来,把他拽下来的那个同学现在在加拿大做牙医。做过的最危险的一件事是,和一个外号叫流氓大亨的同学爬到我们那块地方当时最高的一幢建筑物的顶楼上玩。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上初中的时候,看到他像孙悟空一样拿着铁棒子领着一大帮子初中生(可能还有小学生)正要去打群架。第一次从高年级不良少年嘴里听到“婊子”这个词,我总以为那是一种水表之类的什么东西,我一直弄不懂水表怎么还会发臭,为此我迷惑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最盼望的事情莫过于晚上放学回来,坐在电视跟前(此时电视已换成了彩色的),一边吃妈妈煮的热干米粉,一边看《圣斗士》、《北斗神拳》和《足球小将》,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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