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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数举烽火。其后不信,诸侯益亦不至……申候怒(幽王废申后,去太子之事),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征兵,兵莫至。遂杀幽王于骊山,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齐恒九会,卒然身杀。”管仲死后,齐恒公重用易牙、堂巫、刁竖、开方四个奸臣,烂在幽室里都没人收尸。“梅伯受醢,箕子详狂。”梅伯、箕子一个是纣王的诸侯,一个和比干一样是纣王的叔父,他们一个被剁成了肉酱,一个被逼装疯卖傻。“受赐兹醢,西伯上告。”《史记 殷本纪 正义》引《帝王世纪》:“(纣)囚文王,文王之长子伯邑考,质于殷,为纣御。纣烹为羹,赐文王,曰:‘圣人当不食其子羹。’文王食之。纣曰:‘谁谓西伯圣者,食其子羹,尚不知也。’”“勋阖梦生,少离散亡;何壮武厉,能流厥严?”《史记 吴太伯世家》:“寿梦有子四人,长曰诸樊,次日馀祭,次日馀昧,次曰季札。季札贤,而寿梦欲立之,季札让不可,于是乃立长子诸樊,摄行事当国……十三年,王诸樊卒。有命授弟馀祭,欲传以次,必致国于季札而止,以称先王寿梦之意,且嘉季札之义,兄弟皆欲致国,令以渐致焉……十七年,王馀祭卒,弟馀昧立……四年,王馀昧卒,欲授弟季札。季札让,逃去……乃立馀昧之子僚为王……公子光者,王诸樊之子也。常以为‘吾父兄弟四人,当传至季子。季子即不受国,光父先立。即不传季子,光当立。’阴纳贤士,欲以袭王僚……(十三年)四月丙子,光伏甲士于窟室,而谒王僚饮……公子光详为足疾,入于窟室,使专诸置匕首于炙鱼之中以进食。手匕首刺王僚……遂弑王僚。公子光竟代立为王,是为吴王阖庐。”“何环闾穿社,以及丘陵?是淫是荡,爰出子文。”子文乃斗伯比与云女私通所生。“吾告堵敖以不长,何弑上自予,忠名弥彰?”《史记 楚世家》:“恽弑(堵敖),布德施惠,天子赐胙曰:‘镇尔南方夷越之乱!’”后来,太子商臣又弑其父成王熊恽代立。
原来虞信也有断袖之癖
我读书向来是以诗观史,虽终无有建树,确乎不离于本心,怡然自得。比如读了《哀江南赋》集注,才知道简文、元帝俱是被土囊给压死的,《元帝纪》云:“帝见执,如梁王萧察营,甚见诘辱。察谴尚书傅准监行刑,进土囊而陨之。”也不知道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子的刑罚,是从何时兴起的,又逐渐消亡于何时。对于简文帝的死法,《简文帝纪》描写得更加具体,总之是先让他大吃大喝一番,再派一个人坐在土囊上,将其活活坐死。萧察是萧怿的侄子,侄子打叔叔,还是帮着外人打(“伯兮叔兮,同见戮于犹子”,以齐恒子事喻之),总是要有个名义的,萧察打的名义就是侯景围城,萧怿不但不去解救,反倒趁乱杀了他的兄弟萧誉。实际上元帝杀的兄弟并不止这么一个,武陵王萧纪是他派人去杀的(“荆门遭廪延之戮”),邵陵王萧伦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被他逼死的(“夏口滥逵泉之诛”)。侯景之乱的时候,萧伦是众多皇子皇孙里面唯一一个站出来救援的,可惜没有成功,古人将他没有成功的原因归结为他少年时性情过于暴虐(“水神遭箭,山灵见鞭,是以蜇熊伤马,浮蛟没船”)。
在梁将里面,王僧辨——僧辨(“南阳校书,去之已远,上蔡逐猎,知之何晚?”(以文种、李斯事喻其内有敬帝,而外求君,以致父子俱戮))平侯景之乱(侯景的死相很难看:“燃腹为灯,饮头为器”)却见戮于虞舜之后陈武帝陈霸先(“有妫之后,将育于姜”春秋时陈公子完奔于齐遂改陈姓)、胡僧佑(僧佑殁于江陵一役)、羊侃这几个人是应当注意的,其中,羊侃为守台城不惜将被敌军俘虏的儿子射死,最后自己也病死在城中(“有齐将之闭壁,无燕师之卧墙”喻其事)。最值得注意的是柳仲礼的降魏,这个人仅仅因为败了一仗,便从此一蹶不振,还大肆荼毒百姓,最后降了魏,一世英明,付之东流(“功业夭枉,身名埋没”)。论者以为梁祸始于朱异,成于仲礼。侯景这匹狼就是由朱异引入梁室的。鄱阳王萧范及羊鸦仁(侯景曾遣使邀鸦仁同反)察觉到侯景有异心,上奏,朱异却说“侯景数百叛虏,何能为役”,并不奏闻,后来侯景真的反了,他还说什么“景必无渡江之志”,耽误了许多战机(“宰衡以干戈为儿戏”)。和侯景在一起的还有一位梁的王子,他便是临川王萧宏的儿子萧正德(“始则王子召戎”),侯景答应事成之后让他做皇帝,最后皇帝没做成,却落了个身败名裂(后来他确实后悔了,写信给鄱阳嗣王萧契,以兵入,结果事情败露(“遂师言而泄漏”))。史家评价,梁室倾覆,皆由正德。
虞信读书太杂,化入赋中,有桀囚汤的典故(“竟遭夏台之祸”),舜囚尧的典故(“终视尧城之变”)——以喻梁武之囚,周昭王的典故(“乘渍水以胶船”),周穆王的典故(“君子则方成猿鹤”)——以喻梁室之败,王子乔的典故(“更不遇于浮丘,遂无言于师旷”),楚成王的典故(“待熊蹯而讵熟”),曹操的典故(“以爱子而托人,知西陵而谁望”)——以喻简文之死,还有冯唐(“不论于将帅”)、马武(“无预于甲兵”),班超(“为定远之侯”)、王歙(“为和亲之使”)、杜预(“平吴之功,壮于杜元凯”)、温乔(“王室是赖,深于温太真”)、陶侃(“空争米船”喻王琳运米而都城已陷)、顾荣(“虚摇羽扇”喻鸦仁身死抱恨),以及“湛庐去国艅艎失水”的典故,甚至还有佛祖降生的典故(“谈劫烬之飞灰,辨常星之夜落”)。最有意思的是“落帆黄鹤之浦,藏船鹦鹉之洲”一句下有注云:“落帆、藏船,避之也。按:王僧辨平郢州,萧韶为郢州刺史。《梁宗室传》曰:‘元帝封韶为长沙王、郢州刺史。韶昔为幼童,虞信爱之,有断袖之欢(汉哀董贤事),衣食所资,皆信所给。遇客,韶亦为信传酒……’”看来,再博学的人,年轻时候也难免有荒唐之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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