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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倒计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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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执行的法官好话歹话劝了半天,想激励出点男子汉气来,让他走好人生的这最后几步路。.执行死刑,这是执行庭法官们的日常工作,他们也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在这种时刻他们最常用最经典的劝人词语是这样一句话:“好好走吧。坚持坚持,再挺两个小时就全过去了。”可不是嘛,再有两个小时,该走的程序都走完了,随着一声枪响,一切全都过去了,什么恐惧什么郁结都不会有了,可谓一了百了。法官同样告诫这位大学生死囚,又劝他别在这生命的最后关头闹这个了,一点用处都没有,白白给人看了笑话。.法官的苦口婆心也是白费口舌,最后只好直言相告:“我们执行任务可都是有时间限制的。你不走,时间一到,就给你来个就地正法。”法官们的“思想工作”说服教育仍然没有奏效。但执行死刑能让你说不走就不走嘛,最后还是生生掰开手指,强行给拖出去了。

这件事后来也成了市一所的一个“典故”。

有人说,抓住栏杆不走的不是那个大学生,是另一个人。也有人说,那个人也是抓住栏杆不走。

看来,这样的情形,市一所出现的还不仅只一次。

在以前的若干年代里执行死刑,都要把死囚先拉到市中院或高院去宣判。案情影响恶劣的,还要找一个阔大的体育场馆开一个万人乃至几万人的公开宣判会,在那里当庭宣判或是宣布驳回上诉和执行死刑命令,然后给死囚脖子后面插上一个象征立即执行的细长菱形的“招子”(文革中也有在胸前挂个白牌子代替的),上面黑字写明“枪决XX犯XXX”,人犯的名字上还要打上一个大红叉。再然后游街示众押到刑场去执行。最后还要在街头巷尾张贴白纸黑字的布告,布告上还要有法院院长亲笔画上的一个粗粗的红勾,据说这也是多少年来形成的传统作法,叫作“勾决”。现在因为尊重人权的因素,有些有辱人格的作法已不再搞了。可能也考虑降低执法成本吧,有时对某些社会影响力不大的死囚,这些程序就在看守所里履行了。行刑地点也考虑尽量离火化厂接近一点,省去搬运尸体时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但老李那天的宣判还是在法院进行的,因为当天晚上号里看电视时,本地新闻中播放了这条消息,大家在电视里又最后一次看到了老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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