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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的死刑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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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的题目其实应该写成“十八岁的死刑犯和他的‘十字箴言’”才更贴切,因为该人的“十字箴言”比他本人的知名度更大,流传更广,也更值得大书一笔。.但这样作题目似乎也太长了,并不适宜,只好取其一半了。正所谓欲说还休是也。

当时在甲四号里关押的20多人中,笔者是年岁最大的,将近“知天命”了。而坐在我左边的这位正是我们号里最年轻的,刚刚一十八,距离“而立”尚差一旬之遥,比我小了将近30岁。可如此年纪轻轻的他,现在已经是被判处极刑,镣铐加身成了死囚了。

在号里大家都称呼他“黄骅”,当然这不是他的真名,而是因为他是河北势骅市人。.据说“黄骅”本是位先烈的英名,牺牲于抗日战争时期,为了纪念他,才以其命名了当时的一个县,现在又改成了市。要按此说,这样称呼我们号里的这位罪犯就有辱没烈士英名的嫌疑了。但此“黄骅”已非彼“黄骅”,名“相如”实不“相如”了。还是按照号里的命名法姑妄称之吧。再具体地说他是以盛产海蟹着名的歧口镇人。问他,说是十九岁了。他用的是中国传统计算年龄的方法,说的是虚岁,实际年龄还不到十九周岁,他犯事的的时候也就是刚刚过了十八周岁。脸上现在仍还带着一股稚气,连点胡茬都没有,嘴唇上部还是一层嫩嫩的绒毛呢。

不知他以前有什么劣迹,这次是以抢劫杀人进来的,一审判决已下来了,处以死刑,立即执行。提出上诉后,二审也已开过庭了,判决还没有下来。按照一般的规律,不是出现奇迹,二审肯定是维持原判,宣判日也就是他的上刑场时。坐以待毙,而且是枪毙,就是他现在的生存状态。

他属于跨省流动作案的,和另两个同伙在本市的一个郊区抢了一辆小面包黑出租车,那辆市场早已淘汰的破车正常的卖价也超不过3000元去,作为赃物,有人能给1000元就算高价了。可他们就为了抢这辆车,竟当场把司机杀死了。搜身司机,不过就是当天的运营收入那几个钱,有一部手机扭打时还砸坏了,也没有拿。杀人抢来了车,可他们三人中竟没有一个真正的司机,有一位“二把刀”会摆弄几下,可本身技术不佳,加上杀人后的恐慌心理,还没开出100米,就把车开到树上撞坏了。等于基本什么也没得到,几个人弃车逃跑了。因为他们当初为了寻找作案时机,选择作案对象,在发案地曾经转悠过很长时间,案发后附近有人觉得可疑,回忆起了他们,案子很快就破了。三人都被判处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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