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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章 血指纹的真正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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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抢劫案’事发地点,与边潇潇互换服装后,再由边潇潇穿上黑衣,骑上一月前盗取的摩托车,在影视城边的小路上‘抢劫’了你;句话说,遭受‘抢劫’的,其实是你程雅馨!而一直被认为是劫案受害者的边潇潇,实际上是真正的劫犯!因此,得到路人的帮助,径直前往派出所报案,并在询问记录上按下指纹的,也是你!程雅馨!只不过,你冒用的名字,却是‘边潇潇’!而随后去派出所接你的,却是丢弃了摩托车和抢劫衣,身着玫红色上衣,自称是‘程雅馨’的边潇潇!作为演员的你们,自然清楚,在其他特征模糊的前提下,鲜明色彩对人造成的冲击力。由于你们身型相似,又都是长发,且你始终低头哭泣,边潇潇来去匆匆,你们都没有让民警注意到你们的样貌,在此前提下,民警能记住的,只有你们对比强烈的衣着,一个纯白,一个玫红。所以,当我们将边潇潇的照片交由民警辨认时,他能确认的,也只是照片上的那身白裙。其实,他已经错将你,认成了边潇潇!接下来的事情,也十分明显了。走出派出所,你们没有立即返回7号公寓,而是躲在派出所门口角落处,静静等待着林雨菡的反应,因为你们确信,如果长时间未归,作为新任室友,林雨菡于情于理都该表示关心。果不其然,不久之后,你如愿接到了林雨菡的电话。算准林雨菡到达的时间后,你们再次更换服装,由你穿上玫红色上衣,边潇潇穿上白色连衣裙,并装模作样地在右手缠上纱布,表现出刚刚从派出所走出的样子,如此一来,在林雨菡眼中,遭‘抢劫’者,自然就成了边潇潇!顺其自然,留在西城派出所询问笔录上的指纹,也成了边潇潇的!整个过程,真是天衣无缝!”

“付队长,您真的很厉害,过程一点不错,我无话可说。只是……”说到这里,程雅馨迟疑了一下,但最终,她还是提出了请求,“您能否告诉我,是如何发现这一切的?我们自认为……不会有人想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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