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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不怕被警察扫黄吗?寻欢作乐的地方,他竟然敢这么直接取名叫欢场,真不知道该夸奖那老板诚实直接好呢,还是笑那个人蠢好。
慕容新锦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发呆,此时的她,任谁都认不出她就是平常乖巧的慕容新锦,从来不施粉黛的脸上化了个浓艳的烟熏妆,褐色的眼影从眼睫毛往眼窝处由深渐浅,原本浅浅淡淡的细眉被描深,上了睫毛膏的浓密眼睫毛又长又翘,根本不需要黏假睫毛,只是浅浅地画一画眼线,没有画出妖艳的眼尾,在眼角处干净俐落地往回收,加深下眼线眼角处的颜色,衬得圆眼更大。
她很少这样妆扮,也一直对化妆打从心里反感,她一直觉得那是一层僵硬的面具。
好了,经历了天人交战之后,她终于抛开精神枷锁混到欢场俱乐部里,要是不把薛睿渊拿到手,她真的很对不起自己,一定要排除万难,不拿到独家专访绝不退缩!
慕容新锦加油!她在心里为自己打气。
慕容新锦走出化妆室,踩着十公分高的高跟鞋,摇椅晃地走在走廊上,平常总是穿着平底的帆布鞋,现在第一次穿高跟鞋就要挑战十公分的女王级别,走路摇椅晃算什么,只要没有跌断脖子,她就谢天谢地、阿弥陀佛了。
走廊的墙壁上是橘黄色的水晶壁灯,昏昏暗暗的光线下,她摇椅晃地走着,彷佛喝多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