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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抬下颚,半眯着眼看她。为什么他们对话如此幼稚?简直和幼稚园吵架的孩子没两样。
吁口气,他说:“没人说,我有眼睛看,有心可以感觉。不喜欢的话,为什么以前能正视着我说话,最近老是不敢正眼看我?为什么最近你一看见我,甚至我稍靠近你一点,你就脸红给我看?为什么你的笔记本会有我的名字,还有我常说的话?”
“……”啊,他居然连笔记本也发现了。她唇张了张,仍是找不出话回应。
“我现在给你机会说实话。”他双手抱臂,神色认真。
“我又不是被告……”她嘟囔一句。
他轻声笑,问:“承认喜欢我,很困难?”
“当然啊。”她飘移着眼神,低声抱怨:“你一定会笑我,然后——”顿住。
等等!她这不是承认喜欢他了?抬眼,果然就见他一双眼亮如恒星。
“我、我意思是——”
“我知道。”他只是笑,眉眼温柔。“谁说我会笑你?”
所以呢?他老让人想清楚再问、再说,但他自己语焉不详,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她抿抿唇,低着眼帘说:“其实,你也不用在意,我——”
“我为什么不用在意?你喜欢我,我喜欢你,这不是很美好的事?”
她一脸惊疑,瞪着他看,他好笑开口:“你这什么表情?”话出口的同时,似乎也明白了。他抬手,掌心贴上她脸腮,道:“感觉不到吗?我想,大概就是相处中发现你愈看愈可爱,发现你有我的眼缘。看你脸红我会很高兴,逗着你玩我也很愉快;你煮泡面的背影,会让我觉得下班后有人为我张罗吃的感觉很温暖;还有,像这样碰你……”
他顿了顿,指尖在她脸缘轻轻滑过。“是我很想做的事。所以除了喜欢你,我找不到其它理由可以说明我的这些感觉。”
他手指冰凉,却像带有电力,被他碰过的地方,火一样烫着、麻着。她垂下眼,轻道:“我觉得……很意外……”虽然没考上法律系,但好歹是国立大学中文系毕业,也考上了书记官,证明自己不是太笨,但为什么遇上感情事,好像成了白痴?无法判断、无法捉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