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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长不短的头发掉落在她眼角,她嘟起唇吹了两下没吹开,有些气恼地皱了下眉。
他刚一直起身,忍无可忍的宋安七擦干净手,把头发撇到耳后。
于是陆子翊又靠回去,没有了头发的遮挡,他把她的眼睛看得很清楚。亮亮的,像是镶着反光的玻璃,泛着水光。
“你小腿上的疤是怎么回事?”他忽然问,按贴在玻璃杯光滑杯面的拇指无意识地缓慢动了一下。
下午不小心触碰到她长裙下小腿上淡去的疤,他才突然明白,为什么前几天她提起祛疤的药能够侃侃而谈。这么看来,那祛疤药效果是真的还不错。那些疤如果不是微微不平的触感,用肉眼的确是很难发现。
咔——刀重重地落在菜板上,停了一秒,继续有节奏地切菜,宋安七轻轻叹气,“不小心烫伤的。”
陆子翊撇了撇唇,她依然不太会说谎,“那么多,拇指大的烫伤,嗯?”
“不然呢?”宋安七忽然发现反问,果然是回应不想回答问题屡试不爽的万能句式。
苦瓜被切开,挤去苦汁的时候,味道最浓,隔着一只手臂的距离也能闻到。她皱了下眉,把苦瓜片收盘,洗了手,倒杯牛奶放进微波炉。温热的时候端出来,喝了一大口,接着处理煮汤的洋葱。
“现在这么爱喝牛奶了?”陆子翊疑惑地问。她总是隔上两三个小时,就会喝一杯,习以为常的样子。
宋安七促狭地眯起被洋葱熏得发红的眼,咳了两声,清着嗓子说,“养身体啊。傅哥说国外有位专家对治疗不孕的事很有研究,他带我去检查过了,医生说我还年轻也不是没机会,可以先把身体养好了再去。傅哥他其实不介意,不过他担心他抽烟喝酒老得快,到时候又留下我孤零零一个人,怕我觉得孤单。”
这么说起来也许有些讽刺,却全无挖苦亦或炫耀的意思。
她的语气很平淡,就好像谈论着晚上要吃什么菜,家具应该选择什么颜色一样地自然。
只有生活,才会即使这样淡然,却是一字一句都藏着幸福的意味。
陆子翊脸色发沉,捏着高脚杯的手指一滑,一半的红酒倾洒在他衬衣上。骨节泛白的手指捏紧了酒杯,他仰头一口饮尽,放下酒杯,扯了纸巾吸干衣服上的酒渍。
宋安七听见他走上楼的脚步声,想他是上楼去换衣服了。
这些天他住在这里,晚上就睡沙发。钟虎拿了些换洗衣物来,放在她卧室。
放下菜刀,宋安七转过头想说他可以叫钟虎来把衣物整理打包一下了,锅里的高汤扑了出来。她调小了火,叫了声,陆子翊没应,估计是声音太小没听见。
陆子翊换了铁灰色的衬衣,走进餐厅,宋安七还在和洋葱搏斗。
他倒上杯酒,喝着喝着,忽然又说,“你好像很喜欢这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