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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只能出这两个字,这是她第一次在异性面前,如此别扭不自在。
“不客气。”简单回她话后,谭越潇洒地离去。
坐在车里,孙雅曼凝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心中突生一股“如果他能回头看她一眼该有多好”的想法。
他好高、好壮,直至今日,孙雅曼仍清楚记得谭越宽厚的背。
从来都是被男生热烈追求的她,第一次动了倒追人的念头,只是,她亲爱的学姐残酷地告诉她:谭越已有个感情十分要好的女友,名叫赵若璃,交往多年的他们,早有了步入礼堂的计划。
再玩世不羁、再随心所欲,她也做不来横刀夺爱的事。
何况谭越眼里只有他美丽文静、气质优雅的女友,勉强算是跟他同爬过一座山的她,根本没有介人他们感情的能耐。
爱情强求不来,但她无法遏止自己想要更认识他的yu\\望!
她缠着学姐询问关于谭越的一切,她混在人群中,默默守在球场边看他打球,她挖出柜子里的泳衣早起晨泳去,就为了可以玩玩看他一眼。
甚至,不看球赛的她,守在莹幕前看NBa转播,只因她知道热爱篮球的谭越同一时间可能也在观赏比赛……
大学最后一年,她作业迟交、笔试乱考,为了一个不可能喜欢自己的男生,失意颓丧到这种境地,简直偏执过了头。但若时光倒转,她认为自己还是会一样糟糕。
白云苍驹,世事无常,经过了五年的时间,从台北到纽约到巴黎再回到故乡,孙雅曼走过不少地方,调见不少人,以前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野女孩已消失不见,她变得比较成熟也比较世故,但不变的是,她依然喜欢着谭越……
她那样地喜欢着他,可叹的是,他不记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