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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没多久,姑姑与姑丈,连同官媒一同前来,奶奶,二叔父,二婶婶代表李家,等官媒行文,核定退婚理由,大家再次签名盖手印,婚事就算取消。
至于之前的约婚书,要存要毁都无妨,反正退婚书已经存证,日期又比较后面,自然是以新的为准,只是一般人不会留着就是了,又不是什么值得纪念的事物,留着干么。
「退婚书总共三份,李家,纪家各一,官家存一,这三份都已经烧毁,退婚书既然已经不在,那么约婚书自然就有其效力,纪家的,一直在我嫡母那里放着,至于官府,纪李两家都没人去官府那边提出申明,所以存文还在,三份存二,已经足够,给那衙役的,是我嫡母手上那份。」
李知茜傻眼,这啥状况?
所以他的意思是……是……
约婚书有效,那不就代表他们依然是未婚夫妻,他说就是为了田大人的事情来,是想用婚事逼退他吧。
嫁给纪颐溯吗?
客观说来,其实没得挑毛病,他年轻有为,外貌俊秀,也不过才见几面,知道她有难,立刻赶来,还做了诸多准备——只要纪李两家的约婚书有效,那么即使是田大人那样的高官也动不了她,无父无母,可由户部二司作主,以「无人照顾」的理由收义亲,但是未婚夫跑出来,那就另当别论了。
文姓衙役应该是派人请户部官员过来鉴定真伪,只要户部官员确认那上面的官样印章都对,而她也承认,那她就是有婚约的人,有丈夫的女子,又怎会无人照顾呢?届时,那张由户部强行盖印的义亲文书自然得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