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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一间古董店时,郑千越拉她进去,不知怎么,就是觉得她该喜欢这些老物。
邹颖也确实感兴趣,仔细的顺着柜台看了一圈,却没一样入眼,都是仿品,想她是七爷时,什么样的好东西没看过。
郑千越是生意人,看出她的不屑,微微惊讶,一个看到包的价签一万块时受到惊吓的人,怎么看这些东西倒显出超然的贵气来了?
他想了想,拿出电话。
邹颖正觉无聊,郑千越说带她去个好地方。
开车二十多分钟路程,在一家典当行停下,郑千越笑道:“我朋友的地儿,听说前段时间收了一样老物,我看你似乎懂这些,带你来给掌掌眼,这忙你可得帮,算我欠的人情。”
邹颖闲着也是闲着,就没推辞。
郑千越见状更确定她是见惯了好东西的人。
两人进了典当行,郑千越的朋友捧出一个鳄鱼皮的匣子,里头垫了黑丝绒,一套明清时期的头面簪子耳环等六件套安妥的放在上头。
邹颖只一眼就挪不开视线,东西的材质谈不上一流,可却是她的东西,应该说是做七爷时的东西,那年春晓要离开,回头送了她一套首饰,来成全她身为男儿身却是女儿心的无奈。
她头都没抬,只问:“卖么?”
郑千越与那朋友都是一愣,特别是郑千越,虽然不懂古董的具体价值,但上前嵌的宝石并不算多好,他还是看的出来的,刚才还觉得她眼高与顶,怎么就被吸引住了?
那朋友回神,“这套抵了活契,还有三天,三天后活契变死契,我再给您打电话。”也就是说现在不能卖。
邹颖这时才抬起头来,“方便透露典当人的姓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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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休息,我决定加更一万,但中午有事要出去一趟,先更一章,下午回来继续。
现代文还是写的没有古文顺溜,大家有啥想说的记得给我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