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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锋陷阵,不破匈奴誓不归家。而大司马大将军卫青,便是天生的战神,书写着毫无败绩的传奇。
箫曲罢,卫青艰难地抬起手,遮盖住许久未见的阳光,冲我微微一笑:“堇姑娘,还能见到你,青很开心。”
“卫大哥,匈奴未灭,何以安眠。”我巧笑嫣然,将蓝玉箫别在腰间。
自救,即是利用执念,借助外物的刺激,先促进坏死的意识转化为战魂,再迫使战魂进行逆向转化,令坏死的意识重生。所以,执念也不全是堕入地狱的固执。
卫青苏醒后,脚还没落地,便被刘胜催促着动身前往秋源。刘胜大概是担忧,半边战魂半边意识的卫青,可能会出现失控的局面。
软磨硬泡之下,我开出了一大堆关于巫山云雨的有利条件,说服阿珺相公,留下来照看平阳公主和霍去病。而念奴就好哄多了,刘胜跟她拉拉钩,等回来做雪媚娘,念奴便摆摆手,示意刘胜早去早回,令刘胜哭笑不得。
出发秋源,不必赶马车。只需将青铜钥匙横卧在地形图上,直指秋源,滴落三滴朱雀血,便有狂风大作,将站在刘胜画好的樱花阵上的人,全部送入秋源。
呜呜,念奴才是正宗的朱雀,可每次滴落朱雀血的苦差事,皆是由我来咬破手指。我撅撅嘴巴,主动伸出受伤的小指头,要求阿珺相公吮吸伤口。
霎时,狂风之后,居然伴随着黄沙漫天,吹得我睁不开眼睛。待高耸入云的梧桐树映入眼帘,我猛然发现,刘珺还在细细地舔着我手指头上的伤口,嘴角勾起若有似无的笑意。
“咦,胜哥哥不是不让念奴去秋源么,为何抱着念奴的身子不放手?”念奴哈哈大笑。
夏念奴,明明是你紧紧地抱着刘胜的大腿,趁着黄沙进入樱花阵里。还有该死的刘珺,之前贪得无厌,诱惑我答应各种脸红心跳的床上姿势,转过身子便与念奴合谋,偷渡秋源。
“大祭司,倘若九黎部落发狂,该救左边的九哥,还是右边的卫大哥呢?”刘胜幸灾乐祸地笑道。
到达秋源的第二天,起个大早,栖息在梧桐树上的肥凤凰还打着呼噜时,刘胜和卫青,已经引领着九黎部落,于沙场上练兵。
只要卫青能够成为九黎部落的新任主人,那么卫青体内的战魂必定逆转为意识,真正地复苏。可是,白泽使者甘夫失败了,白泽隐者紫离公子也重伤卧床。驯服九黎部落,比将泰山夷为平地还困难。
挑了一棵矮小的梧桐树,我依偎在刘珺的怀里,小鸡啄米似的打瞌睡,而念奴挂在我的腰肢上,眯着朦胧睡眼,一口一个软软糯糯的胜哥哥。
起初,九黎部落轻视卫青,看在刘胜的面子上,才愿意轮流与卫青单打独斗。可是,连我这个外行人都发觉出,九黎部落先派出的,皆是在战场上担当防守的勇士。这决斗,不痛不痒,九黎部落不屑于尽全力,而卫青对付起来绰绰有余,瞧得我愈发地瞌睡了。
不知过去了多久,念奴一声尖叫,激起栖息在梧桐树上的肥凤凰打了寒颤,砰砰落地,也彻底驱散了我的睡意。
原来,九黎部落八十一个勇士,再次狂性大发,亦如雁门关太守府的南边院落所见,火红的卷发幻化出三维物种看不见的火光,噼里啪啦燃烧开来。那铜铃大的眸子里染成的血腥色,散发着浓浓的死神气息,惊起天上的奇珍异鸟的哀鸣。
刘胜的担忧,终究是发生了。卫青不仅没有驯服九黎部落,反而被同化,三千墨丝变枫叶红,眼角因承受不住九黎部落燃起的大火而流出血泪,面目狰狞,活像来自十八层地狱的嗜血恶魔。
九黎部落加上卫青,将刘胜视为猎物,团团围绕,显露出对刘胜那身红衣上溅落的鲜血的渴望,全然忘记了九黎部落曾经臣服于刘胜的事实。
所幸,刘胜的确成为过九黎部落的主人。只见,刘胜舔了舔薄唇边的血迹,撩拨说不出的风情万种,尔后,一剑斩落肩膀以下的长发,嘴角勾起颠倒众生的笑意。
刹那间,那长发化作数万道红色闪电,瓢泼成暴雨,降落在九黎部落之间,哀嚎不断。为了保护卫青,刘胜只能冒死穿入九黎部落之中,脱了红衣,旋转为盾牌,死死地抵挡住袭击。
暴雨停,九黎部落败阵,晕倒在地。未意料到,刘胜的胸口,竟然被卫青突然暴增的长指甲刺入,大滩鲜血浸染沙场。
“大祭司,胜说过,到时候别后悔哦。”刘胜戳了一下卫青的眉间,指尖被忽然冒出的半是蓝色半是红色的血珠而灼伤,见卫青轰然倒下,才安心地合上桃花眼。
作者有话:哎,日更好累呀,要不要同情一下谷主,多些点击率和收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