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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射出了一颗子弹。
这颗跟花生米一样大小的手枪子弹,穿过它的上腭,射入了它的大脑。
野猪踉跄几步,轰然倒下了。
胡志诚和罗元元费了九年二虎之力才将大野猪分割搬回山洞里,再将猪肉切成细长条,夜间生火把它烤成熏肉。几百斤猪肉挂得山洞里到处都是,整个山洞都弥漫着烤肉香。
罗元元打趣道:“诚哥,咱这山洞不叫莲花洞了,改叫野猪洞吧!”
“改叫野丫头洞岂不更好?”胡志诚也和她打趣。
“讨厌!”
经历了打野猪一役,罗元元的枪法有了飞速提高,因为她的胆子比以前更大了,手更沉稳了。她从小就野,像男孩一样学用弹弓打鸟,上树扒斑鸠的窝 ,不管多高多粗的树,她都能像虫儿一样几蹭几蹭就上去了,一直爬到树梢上。用弹弓打麻雀是她的拿手好戏,有时拿着弹弓出去转悠半个时辰,就提回来十几只麻雀。人在精力高度集中的情况下,记忆力是最好的时候。在胡志诚的指导下,罗元元记住了所有的枪支参数和特点之后,她练习射击,进步极为神速。射击对她来说似乎没有太大难度,因为她样拥有敏锐的视觉和听力,连枪子弹的弹道都看得到呢。
现在罗元元用火铳来打山中的飞禽,她简直是抬手就来,百发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