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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鬼影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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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便买了一份《明报》,讲的是明朝时期的事,”说着便听见一阵,哗啦啦的翻报纸声,……

见面前的李云轩沉默不语,刘兰溪疑惑的望了他一眼,轻声问道:“你怎么不吃?”李云轩猛然回过神,道:“这就吃,”不知想到了什么,顿了顿轻声,道:“刘小姐,你有签约的影视公司吗?”李云轩曾记的,在另一个平行空间(未穿越之前),刘兰溪曾是新艺城外借来的,若是请她出演自己拍摄的影片,这种身份的话,着实要慎重考虑一番,免得最后平生出诸多事端。

刘兰溪轻摇了摇头,缓声道:“在来香江的前一天,巨星电影公司给我发了邀请函,但因要赶来这里拍戏,合约什么还没谈妥。”听完这后,李云轩不由暗松了口气,还好没同巨星电影公司签约,虽然对这间公司并不怎么了解,但它的两位老板却是极有名气,一位是以“苦情戏”为代表的——琼瑶,另一位则是“皇冠杂志社”(是台湾本土民办杂志中,唯一间历史最悠久,且能保留主流地位的杂志社)的创始人——平新涛。

李云轩自是知,若以现今的身份想要同其它的影视公司,“外借”演员自是极其困难,但听刘兰溪还未签约电影公司,现在倒是容易办了许多。沉默了片刻,李云轩抬头望了她一眼,沉声道:“刘小姐,关于你拍戏的酬劳,我有两个方案,一是等影片上映后,给你一定的分红,二是我先付给你一些订金,在影片拍完三个月内,我将剩余的尾款同你结清,虽然这样你可能有些难以接受,但我愿多付10%的酬劳。”眼下台湾片酬最高的女星,也不过二十多万港币的酬劳,李云轩在心中不由盘算着,刘兰溪在台湾的名气并不算高,三个月的时间也足够自己写完《英雄志》,按千字50元的价格,最少也有15万元的稿费进账,到时也足够支付她的片酬。

这时只见对面的刘兰溪蓦然摇了摇头,李云轩不由一阵惊腭,暗想:“莫不是她不愿意?”脸上的神情也转为了低落。见他如此模样,刘兰溪岂会不知他想到了什么,不禁轻笑了笑,解释道:“我可没说不愿意,只是片酬就免了吧,就当昨晚照顾我的酬谢。”李云轩望着她,一时到不知说些,过了好一会儿,才缓缓点了点头,在如今什么都缺的时期,又怎顾得再同别人客气呢。

见他猛松气的模样,刘兰溪却是甜甜一笑,随之便开口道:“你准备拍什么电影,只用十天的时间会不会太急了?”李云轩望了她一眼,不知想到了什么,神神秘秘道:“恐怖类型的影片,十天的时间绰绰有余,名字我都已经想好了,就叫《鬼影实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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