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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来的总是会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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筝有些不好意思。虽然自己伤心是真,难过也是真,苏贺和自己早就熟识也是真,只是这样毫不顾忌的想着昊天到底是不太礼貌。“苏贺,对不起。”

“挽筝,不用对我说对不起。永远不要对我说对不起。我都了解。”苏贺伸出手指,眼光灼灼,制止挽筝再说下去。

“啊!”一声惊叫从远处传了过来“挽筝!天啊!真的是你!”一个打扮时髦的女生急匆匆的从旋转的楼梯下面冲了上来,还没有等挽筝反应过来就一把抱住挽筝,兴奋的大叫起来。挽筝被她抱得喘不过气来,待得激动的女生缓过劲来,方才发现抱住自己的正是自己多年未见的闺中密友珍珍。

几年未见,珍珍越发出落的时髦漂亮,粉嘟嘟的唇彩,长长的卷发,蕾丝绣花的米色纱裙,十分符合珍珍一惯可爱的风范。

随即似乎无意间的伸出左手猛拍了一下苏贺的胳膊,“我说苏贺,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吧!挽筝回来也不告诉我。”然后拉过挽筝气呼呼的向楼上走去。

挽筝尴尬不已,只好一边用眼神向苏贺道歉,一边跟着珍珍向楼上走去。

苏贺见状只好摇摇头在后面跟上,随后跟上的是一个陌生的男士。

包间很快就到了,位于金玥大酒店的五楼,与喜宴大厅隔墙而立,却隐蔽性极好。若不是珍珍轻车熟路的将挽筝拽了过来,挽筝还真是不好找,不知道是到的早的缘故还是本来就没有安排多少人,包间里面除了专门的服务员没有其他人。

“挽筝,好不容易回来一次,这次回来多待几天再走吧!”珍珍一边将挽筝摁到沙发上面坐好,一边招呼服务员上来给挽筝倒上茶水,仿若一位真正的女主人。想来也知道,挽筝不在的这些时候,珍珍是没少到这里来吃吃喝喝。

“明天下午我就要回去了,公司竞聘进入关键期,你也不希望我被公司炒鱿鱼吧!”挽筝端起茶杯,真的是有些渴,又有些冷。虽然没有在寒风中吹多长时间,但在这样的冬季,在这样的时刻,就算周围全部都是朋友,也没有办法掩住心口里面呼啸而过的风。这样一杯暖暖的绿茶入胃,脾胃连接着精神都温暖起来,食物果真是最好的治愈系。

珍珍似乎早就想到挽筝的回答,没有惊奇,只是淡淡的说道:“我猜你就会这么说!”

“这次是真的。”挽筝笑盈盈的看向珍珍。习惯性的拒绝,习惯性的逃避,在身边最熟悉的闺蜜之间自然是信任度缺失的。

苏贺走进来:“你们两姐妹好好聊聊,我下去看看昊天,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帮忙的。”说完体贴的将挽筝的包放在不远的柜子里面,走了出去。

屋内突然安静下来,明亮的灯光下,包裹有宝石蓝的墙壁格外的娇艳夺目,多年未见的珍珍端着茶水慢慢的品尝,出奇的安静。随着苏贺的离开,屋内的气氛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似乎一瞬间紧张起来。而随着珍珍一同上来的男子则拘束的站在门口更加强了这种紧张。

“珍珍,不给我介绍一下他么?”挽筝看着珍珍,感觉珍珍有说不出来的异样,于是主动出声来问道。

男子听到挽筝这样说,马上转过身来看向珍珍。不得不说,这位男子样貌是普通了一些,加上体态有些发福,从外在看实在有些其貌不扬。但是好在笑容憨厚,从底子里面透着一股踏实,挽筝对他浅浅的笑笑,算是打过招呼。

珍珍的反应却似乎反常了一些,先是端着茶杯坐在沙发上不紧不慢的喝着,随即咬着牙齿下定决心般站了起来,走向那位男子,挽着他的胳膊向挽筝示威般说道:“挽筝,这是郑洛,我的老公。”然后也不管这个叫做郑洛的男子到底有什么感受,径直走过来坐在挽筝旁边,继续喝着杯里的茶。

挽筝尴尬的看看郑洛,实在没有搞明白出了什么问题。但在这个并不熟识的外人面前,仍要好好扮演大方的角色,只好坦然的站起来,走过去伸出手来:“你好郑洛,我是挽筝,是珍珍好朋友。”

郑洛看见挽筝主动伸出手来,慌忙的伸出来:“早就听珍珍提到过你,知道你们是很多年的好朋友。知道你回来了,珍珍别提有多高兴了。”

挽筝回头看看珍珍,仍然坐在沙发上似乎并没有打算过来和他们一起聊。

挽筝虽然尴尬,可是既然开了话匣子,也只好接着往下谈。好在处在人力资源部,别的本事没有学会,和人打交道的学问倒是经常联系,倒是难不倒挽筝。郑洛看起来紧张,但是随着慢慢交谈,挽筝发现其实郑洛其实是一个挺善谈的男子,作为一个计算机专业毕业,然后从事计算机技术相关专业的男子而言,具有相同的通病,没有太多与人沟通的经验,但是谈起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可以称得上是滔滔不绝。这样的人如果给予足够好的机会,定能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发挥独当一面的作用。

说到计算机程序上的一个问题,郑洛似乎兴奋起来,很认真的对挽筝解释起来。挽筝睁大眼睛看着侃侃而谈的郑洛,思绪却逐渐飘远。

究竟发生了什么?珍珍怎么会变得如此生疏?

记忆中,从高中时期开始,珍珍和挽筝就是最好的朋友。那时候,所有的学生都是住校的,珍珍和挽筝也不例外。虽然挽筝自小朋友很多,可是关系最好的还是珍珍。两个人有什么心里话也都从来不藏着掖着,珍珍喜欢苏贺,挽筝喜欢昊天,苏贺与昊天还是好朋友,从来没有比这更好的关系了。两人一同上课,一同下课,一同吃饭,一同说人坏话。

在有人有麻烦的时候另一方总是挺身而出,更是为这份难得的友谊增加了许多的温度。

那个时候挽筝还是一个标准的文艺青年,很多时候还是喜欢写一些风花雪月的小文章,有时候也会“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写一些无聊文字。那篇《五月的罂粟》就是挽筝高三所写的最后一篇文章,也是迄今为止写的最后一篇文章。那个时候还不知道害羞,还不知道掩饰,还不知道有些事情是不能够让别人知道的,只想将自己的情绪,对于爱情的向往都写出来。到某一个自己回忆的时候翻出来,一同想起那个阳光美艳,树木葱葱郁郁,《那些花儿》歌声回荡的时期。那个时候,挽筝将文章写在最隐秘的笔记本上,里面满满的都是对爱情的向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当那个古板的语文老师居然将偶然间得到的将那篇文章作为中学生早恋的证据呈现在大家的面前。

“你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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