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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的关系,警察很少会当场将对方击毙,即使有被反击与危及性命的可能,通常还是会以让对方负伤为前提。
在大部分器官都集中的身体部位,开枪的人会尽量将子弹射击位置瞄准在手跟腿部,先使对方的行动跟攻击力道减弱,争取接下来的反应时间,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现场找不到高芥诚那唯一一发消失的弹头跟弹壳,还有为何逃离岸边的怪物,会用缓慢的速度与你交会在丛间小道上。”
“要是我的话,应该会毫不犹豫射击头部┅┅”
推理作家对老同学的个人见解感到不以为然,紧接着说∶“然后第三部份就在此时出现了,也就是我刚才跟你提到,你所错过能救出对方的机会。”
“你该不会想说┅┅”陈坤隆双眼慢慢睁大,联想到一个自己不敢置信的可能,语调接着微微上扬∶“难道对方就这样背着我的搭档离开且经过我面前?所以在小道上我看到的那头巨大怪物,就是三者体型的累加┅┅也就是你所说的三位一体!”
白夜点点头,刚好一道雷光闪过,数秒后雷鸣随之而来。
“可是┅┅”
“我知道你想讲什么。如果凶手一开始就想灭口的话,那就让高芥诚昏死在火灾中被烧成焦尸就好了,另外中弹的身躯有可能搬动175公分身型的刑警吗?为何不让食尸鬼安静的把对方吃掉就好?
那现在我换个说法。比起留下更多的蛛丝马迹,连同尸体都处理得一干二净,会不会来得更加安全?只是如此一来,火灾跟消失的刑警就会成了矛盾,所以此处可以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那间房子是不可以曝光且必须将之完全摧毁的,其中必定隐藏了什么足以查明与之相关的线索,相信火迷宫一案的目的也是在此。这两场暗夜之炎,都是为了隐藏某个秘密而引发,中间当然也牵扯到日后你可能成为被追杀的目标,还有放在我们面前这个铁盒子的秘密。
无法让食尸鬼吞下肚的原因,这点尚不清楚,但从受伤仍可以搬动一名刑警这点来看,神秘客的性别确定为男,身高约莫一百八十公分以上,且受过一定的重量训练或曾经学过紧急救助的医学知识,意外的情况也可以设想子弹未伤及重要部位,但从以上都可以判定,对方在与你一对一的情况下,仍保有胜算的可能。而且,既然他带走了高芥诚刑警,自然手枪会落到他手中,这点请你日后谨记也须提防,也是我一开始提到,你可能会被自己所熟悉且是高芥诚身上的某样物品所伤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