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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屠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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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浪费粮食。

不过郑横也清楚,经次之后,自己必定会与匈奴人有一场惊天动地,决定生死的大战。

“待会儿收拾干净!不得留下蛛丝马迹!”郑横冰冷的声音对着高顺赫然响起。

“诺!”高顺锵然抱拳,禀然应道。

……

风萧萧,马鸣鸣。

格尔克草原上,数十匹不停打着响鼻的战马停靠在河畔边休息。不远处,还有数十名彪悍大汉,用破烂囊子盛水喝,他们没有森严的铠甲,只有破烂的布袍,和古旧的毡冒,还有粗糙简陋地兵器,这分明是一支马贼。

“他们在那!”

数百身穿胡服,手执弯刀的铁骑赫然出现在广阔的草原上,为首的雄壮汉子将手中锋利的弯刀狠狠一挥,冷厉的刀芒杀机盎然。

“哇呀呀……”

数百胡服铁骑挥舞着弯刀,开始分裂成三波,从三面汇成三条洪流漫卷而来。

“大哥,你看他们又冲上来了!”一名马贼惊恐的指向远方黑压压冲杀而来的铁骑。

“娘地,不就是偷匹马吗?这群狗日的还真够卖命的!”只见一名身长九尺有余,虎背熊腰,眼如铃铛,黑鬓札髯,相貌十分丑陋的恶汉洪钟般怒吼道。

原来这厮是个偷马贼,抢了人家胡人天马部落的看家宝贝汗血宝马。被追杀了整整三天三夜,但由于那匹汗血宝马性子太烈,根本驾驭,更别说驯服。不得已,丑陋恶汉只得将汗血宝马五花大绑,扛在肩上,与自己坐骑连夜交换奔袭。

可人肉终究不是铁打的,就连自己的坐骑都不堪重负,口吐白沫活活累死。何况累得半死不活的丑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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