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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乱了,但是毫不影响她出色的姿容。
这个女孩子,是刘邦和雉儿的女儿,可是她的长相,却没有随刘邦半分,长得极像雉儿年轻的时候,眉眼生动,唇色鲜活——
张良不是第一次见她,当日她与夏侯婴受困,是他救了他们,只是那是刘乐浑身血污,又作男装打扮,他并没有仔细看她的模样。
“竟是张先生?”刘乐此时已然走近,看见了张良,又惊又喜,就连眼底都跃起了光芒,“不知道张先生什么时候来的关中?上次张先生的救命之恩,我和弟弟,还没有好好答谢。”
她便是说话行事,也十分像吕雉呢,张良有些微微的失神。
“我昨夜入的关,天色太晚了,并未惊动旁人。”张良收敛了心神,谦和有礼道,“救了大娘子和小公子不过是举手之劳,大娘子不须记挂。”
“如何使得,我娘亲说过了,受人恩情,应当相报的,对了,张先生,我要成亲了,不知道请先生可否留下,参加我的婚礼?”刘乐忽然言辞诚恳地邀请道。
她竟要成亲了,这么快——
他还觉得时光不过眨眼,她的女儿却都已经到了成婚的年纪——
“若有此机会,当是张某的荣幸。”张良没有拒绝,复又将目光投到原处的那野狗身上,温声问道,“方才我听说,这野狗吃了大娘子的玉佩?”
“是啊,不知道哪里来的野狗,竟将我——”刘乐本想说娘亲送的,话没有出口,却猛地想起自己定亲当晚闹的那一出,硬生生转口道,“我未婚夫送的信物吞到肚子里去了。”
原是未婚夫送的信物,她这般在意,看来那小子也甚得她心,张良向来不是多话的人,不知为何,此时却又忍不住多问了一句:“不知道大娘子定亲在哪家?”
说到张熬,纵然是刘乐大大咧咧的性子,也忍不住有些害羞了起来,白净的脸上染上了几分红晕,如同艳丽的胭脂,她微微垂了垂眉,低声道:“与先生同姓,是张伯伯家的张熬大哥。”
她能成为张伯伯的,是以为刘邦与那人交好,姓张的,那便是张耳了。
张耳跟刘邦相识了几十年了,听闻是早前信陵君门下的交情,张熬,张良也是见过的,当日他带人去寻刘乐刘盈,张熬也在其中,容貌不错,只是性子有些木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