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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火系异能演变成火烧赤壁,那不算什么本事。真正有本事的,是能在大火的燃烧中演变出冰火两重天来。
更不要说金系异能的满城黄金甲是小菜一碟,光是那满身裹着黄金甲的小树楔,在前方冲杀向前,就能亮闪了许多人的眸。
像老三那样能把水浪挥使得直向云霄九天,算是相当不错了。可惜,在他们这些正规军眼中,这还是孝子的把戏。要知道,他们这些人中的水系异能者,挥洒出大风大浪,能让庄稼颗粒无收,高楼大厦能在顷刻间化为乌有。连僵尸也能分解得连骨头渣都不剩。
要说一夜能造一座城,在盛世只能是一种传说。但现在,他们当中的土系异能者的任何一位,都能随手拈来。
当然,木系异能者的运用最为广泛。没看见他们的训练基地,被一片原始森林给包裹得扎扎实实,连一只苍蝇也跑不进去。就是飞机想从天上飞过,也得看这森林里的树木乐不乐意。要是不乐意,飞机飞得再高,那枝条也能伸过去把你打下来。
……
“小舅舅!”
就在宁季肖为自己目前的生活感到满足时,这声叫唤让他的脸上泛起了几分苦笑。
要说如今这个世道,尽管没有盛世那么物质充沛,但人的日子过得都很红火。唯一不好的是,就是孩子太少。尤其是他家,老大还行,生了四五个。老二要修仙,眼高于顶。他不打单身,家里人还不习惯呢?老三是大跌眼镜,娶了大嫂苏乐的妹妹苏瑶。两个人叽叽歪歪了好多年,才生了一个小丫头。至于他,老姐不逼他,他就继续单身下去,任谁也不敢多说一句废话。
侄儿侄女好几个,可他最喜欢的还是那独一无二的小外甥——谁让这独苗是他老姐生的呢?头痛的是,一百年过去了,小家伙还是一副三寸豆丁的模样儿。
当时,不知道吓坏了多少家伙?就是那只笨鸟,都吓得衔起小豆丁直往大海深渊奔去。也是在那儿,才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小家伙在娘胎里吸收的能量太多,导致生长缓慢。想看他长大成人,最起码得要有上万年的岁月。弄得他都不得不琢磨着:要不要跟老姐提一下,等打完那场仗,他也跟着老二去修仙,好歹得看到外甥长大成人啊!
“小舅舅!”
想到这儿,再看看走到跟前的小外甥,宁季肖就抛弃了所有的想法,一把抱起小家伙。
“你的预知能力越来越强了。我今天难得有个假期,也被你测算到了。”
“那是想当然的。小舅舅,快,我最近看到一个好宝贝,超贵!你无论如何得把它抢购回来。”
“好!不过,如果钱不够,你得去找你三舅舅!”
“不用!我能感知到三舅舅把钱藏在哪儿了。到时,你带我去取就行了。”
“呵呵——你行!”
在这个熟悉的地方,宁季肖随时都能触景生情,所有的景物都能让他想起一些朋友来。他们是他留在岁月里的一些符号,也许因为擦拭得久了,名字有些模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