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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安正邦是三皇子的人”。
安正邦是天历百七十六年进士,当年春闱考试的总考官,便是当今素有“贤王”美誉的三皇子司马越。
后来安正邦入朝为官,常以“贤王”门人自居。事实上,安正邦与当朝三皇子从未谋面。在朝为官,他也只是想借借“东风”,希望在这条道路上官运亨通。
“你是说...三皇子与当朝太子不和”?
帝王之家的悲哀,没有什么骨肉亲情。历史上兄弟相残,弑父夺位的开国皇帝比比皆是。
“你不知道”?
“知道什么”?
一问一答,已经足以说明问题。罗茜没有想到,夏侯如此聪慧之人,为什么冷淡到连国家大事都不关心。
“当年皇帝东征叛逆意外负伤,被一农家妇人所救...”。
皇帝落难,为人所救很正常。如果他当时死了,所谓的雄才大略也只不过是过眼烟云。只是后来,皇帝与那农妇日久生情,竟做出苟且之事。
皇帝走后不久,妇人发现自己意外怀了对方的骨肉。多处探查无果,妇人最后还是决定生下这个孩子独自抚养。
孩子长大以后,也入朝当了官。他的身上一直佩戴着皇帝东征时送给妇人的信物——皇帝的私印。
景云盛行笔墨文化,所谓的私印,便是用于作画时的落款,用以代表本人之作品,禁止他人临摹仿造。
私印这种东西,辨识度很高。后来又有传闻,说这个孩子就是当今圣上的私生子。
“最后皇帝认了这个私生子,而这个私生子就是如今的三皇子”?夏侯震惊道。
“呵呵,你还不算太笨。说起这个三皇子,的确当的起贤王之名。洪水赈灾,监督水利,修文办学,中兴武艺。不管他做的哪一件事,都是利国利民之壮举”。
以罗茜的心高气傲,夏侯还真没见过她服过谁。不过对于这位“贤王”,她倒是推崇备至,青睐有加。
“照你这样说,太子岂不是要恨死他了”。
景云王朝能够传承至今,自有它存在的道理。历朝历代,为了防止兄弟相斗,篡位夺权的事情发生,皇室便早就定了规矩。凡嫡长子,方可立为太子并继承大统。
“谁说不是呢!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可惜了三皇子出身不好,要不然这皇位给了他,还不比那个没出息的太子强”。
“呃!这些话你可不要出去乱说,妖言惑众可是要杀头的”。
办公室就他们两个人,夏侯当然是在和罗茜开玩笑。
“怕什么,圣上当年也不没有太子,最后还不是做了皇帝”。
“哦?还有这事”?
“这你都不知道,当年的太子体弱。坐上皇位还没两年便撒手人寰,在位期间又无子嗣。你说,这皇帝该由谁来做?顺位下去,可不就是咱们的皇帝陛下”。
罗茜说的简单,可夏侯并不这么认为。所有的巧合之下,才成就了今天的景云大帝。想必当年的夺嫡之战,定是一场血雨腥风。
“你说太子为什么要陷害安正邦”?
话锋一转,罗茜有把话题扯到了安正邦的身上。
“你都不知道,我怎么知道”!
来到这个世界,夏侯还是第一次关心国家大事。他和罗茜聊了很久,一直到深夜,也不见对方要走的意思。最后夏侯只能硬着头皮,下了逐客令。
临走的时候,罗茜又用幽怨的眼神看自己,这让夏侯有些坐立不安,浑身的不自在。后知后觉的夏侯忽然发现,罗茜会不会对自己有意思了?
男人的花心,是原始的,与生俱来的天性。但是他们也不能见一个就爱一个,所以大部分人会选择克制。
如今的南区,再也不像以前。自从夏侯肃清了那些黑恶势力,这里反而变成了花城最安逸的地方。大量的资本迁移进来,逐渐令南区的经济复苏起来,人们的日子更是渐渐好转。
今天和罗茜聊了很多,不止是国家大事。还有人生、理想、甚至是生活。夏侯很喜欢这种感觉,因为与罗茜的聊天让他感觉到了,生活惬意的一面。
不知道为什么,他今天很想徒步走一走。夜晚清净,走在马路上的感觉也很舒适。
“出来吧”。
拐出街道,夏侯站在一处昏暗的路灯下。路灯散发着温和的光芒,令他的背影多了几分落寂。
“夏老大...”。
从夏侯走出公司大门,他便注意到有人跟上了自己。对方没有刻意隐藏身形,也没有表现出过分的敌意,夏侯便没有理会他们。
只是这两人始终不说话,夏侯又不希望暴露了自己的住处,既然如此,他也只能先开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