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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陛下的决心,时,地利,唯独缺少最后两部分,将与法。”
刘邦听得如痴如醉,眼中更是异彩连连,不知不觉就站了起来,不错,他所的,正是自己所发愁的,看来林清徐的一点不假,这果然是一个罕见的人才,他咽了咽口水道:“何人可为将?”
魏鞅挺起胸膛,指着自己道:“远在边,近在眼前,如果陛下愿将此事全权交于我,我可立下军令状,不出十年,必将为陛下磨出一把诛邪却魔的利剑。”
刘邦点点头,重新落座“朕询林卿,就是希望能找一个可以托付之人,你就是朕要找的人,你刚才所的也正是朕所思的,从零开始,你需要十年时间,可见你并不是无的放矢,如果朕将一支经营了数十年的势力交给你,你需要几年?”
魏鞅眼中精光大作,顾不得失礼,上前一步问道:“当真?”刘邦点头“自然当真。”
“三个月,我让其发挥作用,三年,我就能让它彻底为陛下所用,”魏鞅想了想道。发挥作用与彻底为已所用是有区别的,刘邦很清楚,但同时他也很高兴“那就一言为定,嗯——这个组织还需要一个名字。”
还没等刘邦将心里的那个名字出,魏鞅就道:“常言道: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此事需在暗中进行,就取名为,锦衣卫吧。”
刘邦张了张嘴唇,心情复杂,历史有其惯性,无论怎么变化,如何面目全非,有些事还是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比如,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比如,锦衣卫,再比如,还有很多。
“就叫锦衣卫吧,魏鞅,朕命你为锦衣卫统领,总览全局,可行先斩后奏之权,胡不归,朕命你为锦衣卫副统领,兼锦衣卫执事,负责辅助魏鞅,你二人日后要通力合作,不可懈怠。”
“臣,遵旨。”魏鞅与胡不归同时拜道。
林清徐脸色潮红,他侧步跪倒在刘邦脚下磕头道:“臣,替老友魏芳叩谢陛下隆恩。”
写的满头大汗,锦衣卫算是第一个金手指,虽然有些老套,但也能自圆其,就这样吧。
功力有限,我尽量做到老套不俗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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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