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书架 登录注册
百世炼情 > 百世炼情最新目录

第94章 世事巧合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不可抗御的原因,域名改为dsyq.org/感谢收藏^_^

封乐在紧接着一轮的选拔中,直接以第一的成绩加入王唯的小队。

那是所有飞鹜军区有报国心的妹子的最好归属,最向往的地方!

可惜了人家名额有限!

封乐进入王唯小队之后接到的第一个任务是潜伏。

潜伏在和岭南接壤的制毒四小国,最大的毒枭团伙中。

古来天险飞鹜岭。飞鹜岭为岭南,飞鹜岭以北为岭北。

飞鹜岭天险易守难攻。

封建王朝末代王朝最顶盛的时期。

杨戟将军帅兵终于把飞鹜岭拿下,把在南方肆虐抢杀的蛮人赶到岭南的边界。

竖旗为界。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杨戟将军这算是把这一险地牢牢握在了自家手里。

安了不少民心军心。

和岭南接壤的国家直接命名为旗南。

制毒四小国之一。

其余三国分别为萨伊、南枭、鲁巴拉。

四小国按领土面积来算,其实人均占地面积比国内要多。

但奈何四小国处于赤道。

大部分的国土都被原始森林覆盖。

可耕种的国土面积就小了很多。

这就导致,四小国从自给自足的农业型国家中直接剥离出来,不然根本养不起!

即使后来他们模仿盗用国内的农业改良,产量增加,还能做到一年三收甚至四收,也没能解决这全民危机。

商业是发展最快的行业。

四小国又没有什么文明的传承,自然责任感也不如大陆人民。

自封建王朝末期开始,四小国国民就以制毒为主要营生了。

制毒,他们自古就有天然优势。

一个两个都搓手等待发家致富的那一天。

可脑子是个好东西。

显然他们少有人有。

最后被国内过去的大鳄控住了手脚。

国内若是没人想要出去分一杯羹。

怕是以四小国本身的地头蛇行为,他们违反联合国法律的事情。

还要很长时间才能找到正当的理由处理。

而且他们的危害一直也在可控范围内。

可是三年前,一个毒枭团伙突然崛起。

直接开始鲸吞蚕食周边的毒枭组织。

跟开了挂一样,迅速扩张壮大!

俨然要成为最大的毒枭团伙,统治四小国。

在岭南警区和飞鹜军区的联合调查下,发现这个团伙竟然是国内的。

态势已经到了不得不处理的地步!

这个团伙,就是当初在上京绑架了封乐和姜乐、贾无迪三人,最后被王唯救了的那次的那伙人。

说是那伙人,当初露面的也才三个人。

kent,谢友楠和沙狼。

沙狼后来还被警方控制了。

还从中翻出了一些陈年旧事。

原来这伙人竟然就是上辈子害了封乐一家家破人亡的宋家。

这个宋家还是姜家在闯关东之前的那个长留善人的宋家。

之前在上京火拼的青城帮的前帮主,就是宋家最后那根儿独苗苗,宋小公子。

kent是他唯一的儿子。

kent当初回上京是为了拿一个u盘的。

虽然那个年代的u盘使用范围很小,但是不能否认,它迷你的身姿,确实适合掩藏证据什么的。

这也是封乐当初遇上王唯的时候,王唯被占用假期执行的任务之一。

kent回国之前已经隐约猜到自家老爹,也就是当年的宋小公子的真正死因了。

可还是没有十足的把握,只是猜测而已。

回去也就是蓉能证明这一猜测的最后证据了。

世间事,总是诸多巧合和无奈。

当年姜家最先知道宋小公子涉黑的是姜英杰,就是姜越的老爹。

姜越老爹当初可能出于从姜老爷子那里听说的宋家的救命之恩。

就放了宋小公子一码。

毕竟他当时也只是涉黑,但没犯什么大错。

下次再有事就不徇私了,绝对得给找个地方把他折腾进去好好教育教育!

可是,他没等来那个机会……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来姜英杰并没有这件事情和家里人提起。

最后在一次出任务中,他还死于制毒四小国。

这几年他们的调查显示,姜英杰就间接死于宋小公子的算计。

kent算是继承了他爹的“祖业”了。

姜家人并不知道这回事。

后来,姜越第一次跨国执行任务。

姜越在队内是被作为第一狙击手培养的。

当时也是一个缉毒任务。

姜越属于飞鹜军区。

那里比较乱。

他那时候在岭南演习,虽然年龄小,但因为素质出众就被抓了壮丁。

作为“预备役”的第一狙击手,在队内第一狙击手,和第一狙击手的观察手都受伤的情况下。

直接就被戏剧性的赶鸭子上架了。

也是那次执行任务,宋小公子就这么直接死在了姜越的手里。

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可姜家这连恩怨情仇都没缕明白的,显然已经被动拉进这一场恩怨纠葛之中。

因为十三岁的kent比谁都先知道了自己老爹,宋小公子死在了姜越的手中。

姜家虽然在小小的长留。

但是姜家生意做的太大,涉猎太广。

姜家本家的守备太过森严。

kent当初就把主意打到了姜乐的身上。

所以那起绑架案显然是kent和谢友楠有预谋的。

只是后来因为王唯的及时介入,才搅和黄了。

这都是王唯和岭南这边的警区,查出来的。

只是kent绑架姜乐的真正原因,她们没有调查清楚。

但是猜得没错的话,基本上就是kent绑架姜乐,让姜家交出姜

其实,事实上已经八九不离十了。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