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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了。难道让做爹娘的,都伺候这小娃子一个?
萧铁山希望毛豆赶紧长大,他把小多余送到武馆后,家里很清净,等毛豆长大一点,也送走,省的这小不点和他抢人。
父子之间啊,可能是天敌。
“不是,夫君你拿错了,这个昨晚我做好后,给毛豆搂着睡觉了。”
方芍药看向自己做的小鸭子,儿子搂着睡一晚,已经是最喜欢的玩偶,实属不易。
“要我说,这小娃如此的好色,喜新厌旧,将来怕是长成风流的纨绔子。”
萧铁山上纲上线地,仗着毛豆不会说话,使劲地欺负。
“萧铁山,你说毛豆像谁多一些?”
方芍药状似不经意,其实问了一个严肃的问题。
毛豆长开了后,其实还是像萧铁山多一些,不过毛豆长相没那么锋利,很柔和,外加白白的皮肤,将来肯定错不了。
“像我,我儿子像我。”
被挖了个坑,萧铁山丝毫没有察觉,勇往直前,直接跳下去。
“既然毛豆随你,你是好色之徒,喜新厌旧之辈?”
方芍药反问,萧铁山顿时噎住,一句话说不出来。
自家丑夫那点小心思,她怎么能看不出来,无非是她最近一心扑在儿子身上,萧铁山被冷落了。
其实对比其余孩子,毛豆是最乖巧的,不爱哭闹,这一点就让人很是省心。
秦城的人口多,平均一家得有四五个娃,村里人家,还有三代同堂,四代同堂的人家,凑在一起过日子,十分热闹,却也鸡飞狗跳的。
搬来这段时间,方芍药总带着毛豆遛弯儿,和村中人慢慢相熟起来。偶尔和村里的小媳妇聊聊秦城的习俗,日子过得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