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书架 登录注册
人生赢家 > 人生赢家最新目录

第三百零八章 原始森林内的村庄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不可抗御的原因,域名改为dsyq.org/感谢收藏^_^

这个小村庄的木屋看起来非常陈旧,每间木屋都像是有几十年的历史。而且屋顶与地面都被白雪所覆盖,看起来一点生机都没有。

此时,红日沉西,天色已晚,两人便挑了最近的一户人家敲门,想在此投宿。

过了一会,木门被打开了,开门的是一位中年妇女。不可否认,罗斯国的少女确实容颜美艳,身材溜索,但是少女一旦到了中年,那身材就像是被吹胀了的气球,圆滚滚的。

之前何少坤自学了罗斯语,已经基本能够交流了。见妇女站在门内,何少坤主动打招呼道:“您好,我们路过此地,想借个地方休息一晚上,不知道方不方便?”

妇人上下打量两人,稍显警惕地问道:“你们是做什么的?怎么来到这里?”

“我们是过来探险的,半路车打不着火,误打误撞来到了这里。”

“探险?为什么你们拖着这么多猎物?”

“我说是汽车爆炸把狼群炸死了,你相信吗?”

妇女摇摇头,随后朝另外一栋木屋高声喊了几句,像是在呼唤一个人的名字。

随后不远处的一座木屋也打开了门,从里面走出一位满脸络腮胡的大汉。大汉穿着虎皮大衣,身材高大威猛,体格比小刚还要大块。

他拿着三叉戟走了过来,神态不怒自威,吼得何少坤两人有点胆颤。

“你们从哪里来的?”大汉问道。

“我们从**国绿河镇过来罗斯国探险的,几天前我们的车子打不着火,然后又在森林内迷失了方向,不知不觉就来到了这里。”

大汉的警惕性比较高,又连续问了几个问题。三人的谈话声惊扰了这世外桃源般的村庄,引得村民们都打开了门,出来瞧个究竟。

最后,全村大大小小的村民全跑出来了。何少坤默数了一下,一共才10个人,其中有一位少女。

之所以要提这位少女,是因为她是这群大叔大妈里面唯一的小清新。

经过一番“审问”,两人顺利取得村民的信任。刚才审问他们的大汉是这些人的头,在他的邀请下,何少坤两人来到他的木屋内避寒。

这些人其实非常淳朴,一旦他们对你放下戒心,就会显得非常热情。当然了,这里物资匮乏,即使他们想热情招待,也没有太多物质方面的表达。

大汉拿出一壶自制的烈酒和一些风干的牛肉招待两人。只是何少坤实在不习惯这边的烈性酒,也吃不惯这种自然风干的生牛肉。倒是小刚吃喝得起劲,一副自来熟的样子。

几杯酒下肚,大汉也情绪高涨,说起了这个村庄的情况。其实这10个人就是一个家族,他是这个家族的家长,名字叫洛夫。

这10个人里面,两位老人是他的父母,还有一位比他稍显年轻的汉子是他弟弟。他弟与弟媳生育了两个儿子,而他自己也生育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洛夫家族迁居此地已经好几十年了,一直以打猎为生。捕获了猎物,他们通常会把猎物的肉吃掉,然后把皮毛拿去最近的一个集镇卖了,换取一些生活必需品。

这种近乎原始社会的生活状态也就注定了这个家族在物质方面会非常匮乏,家里基本没有什么现代化的东西。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森林里的猎物特别少,这更加重了洛夫家族的生活负担。

了解情况后,何少坤提出把自己带来的狼群尸体送给洛夫,作为两人在此留宿的费用。

洛夫是直爽的性格,不会假意推脱。他非常高兴,表示把狼皮卖了之后,得来的钱一人一半。一张狼皮能卖三千块钱,十六张狼皮就是四万八千块钱。

即便换来的钱洛夫只拿一半,那也不算少了。两万四千块钱对于物质匮乏的洛夫家族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当天晚上,洛夫便让家人把狼皮全剥出来,狼肉留着自己吃,狼皮打算第二天拿到集镇上去卖了。

酒足饭饱之后,何少坤两人便被安排在一间小木屋内休息。木质的房屋比较保暖,即便外面大风大雪,木屋内依旧安静祥和。之所以不说是暖和,那是因为一点也不暖和。相反,木屋内虽然没有外面那么冷,但也足够冷到何少坤直打哆嗦。

洛夫家族已经习惯了这里极端的天气,甚至对于他们来说,现在这个气温都算是正常的,非常好睡。

小刚因为喝了不少酒,刚躺下便呼噜声震天。但是何少坤却冷得睡不着觉,现在木屋内的气温是零下十来度,在没有暖炉的情况下,即便盖再多的毛皮被子也难以入睡。

辗转反侧许久,他索性坐了起来,把洛夫留下的烈酒胡乱灌下。何少坤原本是非常讨厌这种刺激性极大的烈性酒,但是此时为了取暖,也只能硬着头皮猛灌。

这种刺激性极大的烈酒确实非常暖身,几口酒下肚,立马便头昏脑涨,浑身发热。没过多久,何少坤便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时已经是日上三竿了,何少坤赶紧叫醒小刚。因为今天洛夫的女儿会带着狼皮去集镇卖了换钱,两人正好跟着离开这里。

吃过早点,洛夫的女儿便驱赶驯鹿拉着马车,载着何少坤两人出发前往集镇了。

洛夫的女儿看模样已经有二十三、四岁了,其实她才十六岁。这里的少男少女都长得老相,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大许多。

洛夫的女儿叫洛思,长得比何少坤还要高大些。由于穿着厚厚的皮草,所以看不出她的身材到底如何。

其实即便不看身材,洛思那美艳动人的脸庞便足以征服一大群男人了。深邃的眼眶,高耸的鼻梁,粉薄的嘴唇,白皙的肌肤,再配上一头金黄色的头发,简直就是天仙。

从洛夫家去到最近的集镇也得两个小时,这还得是路况良好的情况下。这儿经常性突降大雪,非常影响驯鹿的奔走。

“坤哥,你会罗斯语,你帮我问问她的情况。”

第一次见面,小刚就被洛思迷得神魂颠倒,或许这就是一见钟情吧。他顾不得害臊,厚着脸皮要何少坤帮他询问洛思的具体情况。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