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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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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第一站是去楚雄的一个小镇,据说是一个比菱城大不了多少的小镇。吴晓玥从来不会对我们要去的地方做过多讲解,我只能从我一向认为孤陋寡闻的楚雨琪口中听到一些,我不是很相信的东西。在行程上我们是没有发言权的,这一点,吴晓玥在开始的时候就说得很清楚,其实不光只是行程的问题,可以说其它方面也不例外,她从来不征询我们的意见。这些让我感到有些意外,这和我想象中的样子有些差距。当然有些时候也并不全由她做主,因为我们三个其实都是“爱惹麻烦的牛仔”。只是大多数时候,我们不想看到她委屈的样子,所以任由她折腾。

比如在我们即将要进入小镇的时候完全可以沿着柏油公路开到公路的尽头,但她选择让我们四个先步行穿过田野再乘坐“宝马”车到达小镇。她决定以后就开始实施,毫不含糊。她把吉普车停在火车站附近的一片空地上,然后带头横穿有大片水稻的田野。那是一片绿油油的水稻田,稻田的对面是一条柏油路,柏油路的那边还是稻田。稻田被公路和荒山分割成了几块,我们顺利的旅途也被吴晓玥的计划分割成了几块。幸好我们只用穿过第一片稻田,就可以换乘舒服一些的交通工具——马车。她问我们是不是很有意思。我的下巴差点掉在马车的木板上面。

还好,坐上马车后我逐渐认同那是一段赏心悦目的旅程。三匹马拉着五个人在田间柏油路上飞一般的疾驰。我和老灰坐在第一排离马儿很近的位置,看得见马儿奔跑时向后踢起的银灰色脚掌,有些部分被磨成了灰白色,在阳光下面很耀眼。马儿的尾巴还不断地朝老灰的脸上甩过来,我很担心他脸上那像豆腐块一样闪抖的肥肉会不会被马尾巴打中,可是他完全没有这样的危险意识,还主动把身体向前倾,仿佛在说:“亲爱的马儿,来吧,狠狠地抽我的脸蛋吧!”。见鬼,我是不是应该把他拉回来,免得到时候楚雨琪说我不仗义。

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坐在后排的她们,这一看吓我一跳。她们在给车夫、老灰、我、马儿们照相!而老灰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还在认真地研究马儿。最后他更是一语惊人:“你们看,马儿在奔跑的时候竟还能潇洒自如地排出马粪!你们快看!”的确,断断续续地,可这谁都知道。

老灰说,另他羡慕不已的是它们的这份坦荡。

吴晓玥说,她很喜欢道路两旁绿树成荫的风景。吴晓玥岔开了话题,我想多半是老灰的话让她们觉得恶心了。

是啊,和老灰眼前看到的景象相比,那是多么美丽的风景。难怪画家钟爱乡间田野,那样的地方确是天然的画作。道路两旁是绿油油的稻田,田埂上还稀稀落落地长了些垂柳和橄榄树,翠绿色的,似乎比攀枝花那边的稻田还要美丽。梵高笔下画过黄油油的麦田和绿油油的橄榄树,那么他看到这样的稻田又会做何感慨呢?可惜荷兰没有这样美丽的稻田。阿兰德波顿说:“旅行能催人思索。很少有地方比在行进中的飞机、轮船和火车上更容易让人倾听到内心的声音。”我想那是因为那些交通工具很乏味,倘若他坐上马车会有何感想呢。

楚雨琪此时也颇有感触,她说她现在的样子和她小时候去她姥姥家的时候差不多,那个时候也流行乘坐马车,只是那个时候的马车没有这么大。

在路上的大多数时候其实我在想身后的吴晓玥在做什么。是不是也在拉低了太阳镜偷偷地注视着我的背影——威武雄壮的身躯,又或者在不停地补妆,因为她特意戴上了耳钉。很多时候我来不及看风景,我觉得我很忙碌,忙着看马蹄和想象吴晓玥的样子。

进入小镇以后,我尽量地走在吴晓玥的后面。这时我才很放松很悠闲,的确被人注视着的压力很大。最丢人的要算是楚雨琪了,在路边的地摊上不断地把人家卖的东西往自己身上比,仅仅是比一比,也没买,让小贩白白忙活一场,我本来应该帮她买下几件,免得太不近人情,但是要我买那些弱智的东西绝对不可以。这个时候我在找老灰在哪里,我以为他会抱着一大堆吃的东西出现在我们面前,这个时候的确口渴得要命,在我身后是一些陌生的拥挤的脑袋,有正面的,有背面的,但的确没有他那种模样的,连相似的都没有。

“你的朋友呢?”吴晓玥也在找他。

“不知道,我也在找。”

等等,她说是我的朋友,而没有说是她的朋友,我想我没有听错。那么至少在火车上她是看在我的份上勉为其难与老灰交朋友的。我想就是这个样子,没错。恩,那么我是不是应该再主动一些呢?比如说买一件纪念品送给她,小巧精致的,电视里都是这么说的。可是小说里的主人公好像都不屑于这样做。所以电视里的结局是大团圆,而小说的结局通常都是悲剧,没错!

“那我们去前面的古玩首饰店等他吧,刚才我看见他朝冷饮店的方向去了。”正好我看见前面就有一家不错的商店。

“我也以为他买饮料去了。这样吧,我们就在前面的茶室等他。我口渴得不行了。”

是啊,这种时候谁会去逛古董店呢?我们在茶室坐了一会儿不见老灰开始着急了,因为买冷饮不需要那么长的时间,我想他定是出什么事了。

我打电话给他,可是他的手机关机了。我们更加确定他出事了。我们沿着原来的路挨家挨户地问是否见过此人,我掏出钱包中唯一一张我和他在高中时候在他过生日那天照的合影。可是没成想那些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说——没有!难道他们怀疑我们是同志。是啊,谁会把哥们的照片而不是女朋友的放在钱包中呢,我随手把它扔在了路边,然后继续寻找老灰的踪迹。

“怎么办?”

“继续找,我想他可能也去找我们了。”

这里总共不过三五条街,可是居然让我们折腾了一个上午,最后才在小镇的派出所门口找到了他,他坐在那里,已经不愿再动荡了。说来也巧,当他从冷饮店边上的一个首饰店出来发现我们的身影消失了以后,急急忙忙从岔道抄近路,想赶在我们的前面到达街口,可那时我们进了茶室,离街口已经很近了。当我们出来沿原路返回的时候,他失望了,以为我们往前去了另外几条街。当我们去别的街巷找他的时候,他又回到了那条街。经过核对时间和进程后我发现。

“那你为什么不跟着我们走呢?”

“我去买这个了。”说着他从裤兜里掏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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