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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两人相互夹着菜,我不得不承认,此刻,她们的确很有夫妻相。或许他们真是天生的一对也不一定,只是物质的诱惑往往太过匪夷所思。
段冰蓉说的那家餐馆,早些时候我也去过——屠诚和辛紫薇还在公司的时候,那儿真没什么内涵,用薯条的话说,俗不可耐!的确,除了装饰庸俗价格昂贵外毫无凸显之处,充其量不过是一只镶了黄金的马桶,专为那些毫无品味的爆发富撑撑脸面。与这家开在六楼的餐馆并不可相提并论。
晚上,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跟自己喜欢的朋友一起去放纵,哪怕那样的日子很短暂。而最能记住的往往也就是那些日子,就像那晚和苹果他们一起去看电影和后来的和仕菲一起去蹦迪。
那是最容易记住也是最想遗忘而忘却不了的。我曾在电影《酒徒》里看到过一句这样的对白:
女:(喝酒)想忘记痛苦的回忆吗?
男:(喝酒)想忘记记忆中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