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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留在了现场,这一点就有些不合情理。
当然,如果嫌犯作案时比较匆忙,担心被其他人发现,也有可能来不及清理地上的碎玻璃。
但是,案发时间在受害人死亡之后的第二天,按理说凶手有足够的逃跑时间。除非,当时有外在的原因或人干扰、惊吓到了嫌疑人。
还有一点,凶手带走了受害人的手机,这说明受害人的手机上可能存有一些重要的东西。但作案工具同样重要,嫌疑人带走手机的同时,却没有将杀人的刀带走。
韩彬拍了拍额头,又想起了一个线索,死者家里只发现了一把刀,而这把刀可能是受害人用来削苹果的,也可能是杀死受害人的凶器。
那么问题来了,凶手来死者家是否携带了其他凶器,亦或者只是临时起意,两人在交谈中发生激烈冲突,凶手拿起了桌子上的苹果刀捅死了受害人。